就在今天,看到新闻说江苏南通一位宋女士因为胃不舒服去医院,结果做完心脏手术人没了。手术是4月底做的,做完当天人就抢救不过来。家属后来才知道,死因是手术中伤到了左冠状动脉,直接导致心脏骤停。这事听起来就像电影情节,但真发生了。
她妈本来只是想去查个胃镜。医生听说她有心悸,还吃着美托洛尔,就说不能全麻,得先去心内科做个射频消融手术。说是微创,恢复快。家里人一开始不同意,还专门问了北京的专家,人家都说用不着手术,药控制就行。可医生一直强调不做这个手术,以后啥手术都打不了全麻,最后老太太心里过不去这坎,就同意了。
4月27号住的心血管内科,两天后就上了手术台。术前只做了普通心电图,没做24小时动态监测,也没做造影。手术记录写的是右室流出道起源的早搏,一开始消融完早搏确实消失了。可没多久又复发,医生接着转去左冠窦区域继续消融。问题就出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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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冠窦那地方挨着左冠状动脉主干,热消融一搞,能量传过去很容易把血管烫伤甚至堵死。按规定,这种高风险区域操作前必须做造影,看清楚距离,还得跟家属讲明白风险。但医院这两样都没做。消融过程中病人突然心跳呼吸都没了,抢救两个小时没救回来。
后来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的尸检报告说得明明白白: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致死。南通市和江苏省两级医学会都做了鉴定,结论一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关键是,医院拿不出那份说“频发室早3万+”的外院检查报告,自己内部记录也对不上,连电子系统里的审批账号都是冒名用的,真正的医生当天在门诊,压根没批过这手术。
家属气的是,这么明显的造假,鉴定书里却只说是“病历书写不规范”。他们不信邪,已经报警,公安也立案了。现在案子从医疗纠纷升级成刑事调查,医生可能要担刑责。这事已经不是简单失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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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到现在也没给个正式说法。李女士说,她母亲进医院时能自己走,神志清醒,心肺检查也没啥大问题。就这样一个人,进了手术室再也没出来。她觉得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流程全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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