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北海镇富裕村附近,存放着一家公司的建筑围挡,61岁的村民杨立芬,曾偷走两片铁皮。
尝到甜头后,2025年5月,她再次骑着电动车去偷窃。途中见到13岁的范茂勇在路边,就邀他一同前往。男孩跟着走了一段后,反悔下了车。杨立芬继续劝说一同前往。
范茂勇烦了,回头推了一下电动车,双方争执并扭打在一起。杨立芬用衣服捂住男孩的嘴巴、鼻子,男孩最后瘫软并倒入路边的河道里,其中一只脚裸露在河边。杨立芬把那只脚往前一推,范茂勇的身体就在河里下沉。
4天后,范茂勇的尸体被发现。又过了两天,杨立芬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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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茂勇生前照片
如今,范茂勇的家人拿到了保山市中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杨立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9日,记者采访获悉,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目前均提出上诉。
事实上,案发当晚,附近曾有路人发现他们扭打在一起。彼时,该路人听到小男孩喊“救我,救我”的声音后,还问了句:“搞么(干什么)?”。此时老太回复:“你罢(别)管”。该路人以为是“奶奶在教育孙子”,因此也没有停下来,继续朝前走。
判决书显示,杨立芬一家和范茂勇一家并没有矛盾,范茂勇和杨立芬的孙子还是同学,彼此关系不错。范茂勇父亲范云龙1月9日告诉记者:“我们两家的距离,步行也就1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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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范茂勇遗体的水域
当听说有人从河里捞起一个小娃娃。杨立芬就猜到是范茂勇了。“我也知道我闯祸了,随后就到腾冲城里买了2瓶三步倒,准备自杀。”杨立芬说,“但想想孙子可怜就没有喝,药就放在电动车笼头下面的储物盒里。”
2025年9月28日,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立芬犯故意杀人罪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杨立芬在庭上辩解称,自己没有推被害人范茂勇下河致死的故意,其承认自身有罪,但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立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由被告人杨立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云龙、杨建桥(分别系范茂勇的父母)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对此判决,红星新闻采访了解到,目前双方均已提起上诉。
来源 红星新闻
编辑 高欣奕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陈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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