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个挺扎心的新闻,上海一个男的婚内出轨七年,偷偷给情人转了1900多万。他老婆一直到他死了才在整理东西时发现这事儿。钱都转出去了,人也没了,老婆只能把那个女的告上法院,要求把钱要回来。这案子一审二审都判完了,结果出来了。
![]()
这男的叫金某,1999年就和妻子沈某结婚了,俩人一起过了二十多年,还有两个孩子。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结果2015年左右,金某认识了陶某,俩人搞到了一起。从那时候起,他就开始往陶某账户里打钱,前前后后加起来超过1900万元。
这些钱可不是小数目,买房、买车、日常开销,全是他掏的。而且都是直接从夫妻共同财产里拿的,一分钱没跟老婆商量。沈某完全不知道,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2022年5月,金某去世了,她在整理遗物时才发现这些转账记录。
一查吓一跳,原来自家的钱早就悄悄流到了别人口袋里。气愤之下,沈某和两个孩子一起把陶某告上了法庭。他们要求确认这些赠与行为无效,让陶某把1900多万全部还回来。
一审法院受理后查了情况。认定金某和沈某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大额转账,明显不是日常生活所需,也没经过配偶同意。更关键的是,收钱的是婚外情人,关系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法院认为,这个赠与行为从头到尾都不合法,应该作废。但法院也算了账,发现陶某之前有给金某转回去540多万。可能是生活费或者别的用途,这部分要扣掉。最后判她得还1400多万。
陶某不服,上诉了。她可能觉得这钱是金某自愿给的,自己也付出了感情和时间,凭什么全退?但她没意识到,法律根本不承认这种基于婚外情的财产转移。
二审是上海一中院审理的。法院再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谁都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尤其是用来维持不正当关系的钱,更是踩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这种行为既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又破坏社会风气。
所以最终判决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1400多万必须退回去。法律认定了这笔钱的性质就是非法赠与,不管当事人愿不愿意,只要没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还涉及婚外情,那就是无效。
这个案子其实不是第一次见。之前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上海另一起案子,一个男的同时养两个情人,总共转了1200多万。他老婆发现后也起诉了,法院最后也是判全部返还。
还有个人在健身房认识个女的,转了46万,法院照样判退。理由都一样:婚内大额赠与情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也违反公序良俗。哪怕男方愿意给,法律也不认。
有意思的是,有些被告还会辩解说,这钱不是赠与,是还款或者别的用途。但只要拿不出证据,法院基本不会采信。特别是金额特别大,又频繁转账,还能附带红包备注“宝贝”“爱你”这种字眼,一看就不是正常往来。
而且现在很多案件都能查到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想赖都赖不掉。有些人甚至试图说这是“嫖资”,不算赠与。但法院也不会轻易认定这种说法,毕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性交易。
说到底,这个判决其实传递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婚外情别想捞钱。你想破坏别人的家庭,还想拿人家的钱?法律不允许。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你想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的。
原配要是发现了,完全可以依法追回。而且法院现在对这类案子态度越来越统一,基本都是支持返还。就算男方已经不在了,也不影响妻子主张权利。
这个案例里,沈某能拿回1400多万,算是挽回了不少损失。虽然婚姻破裂了,钱也花了七年,但至少法律给了她一个交代。
普通人过日子,谁不怕遇到这种事。但法律至少还站在这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