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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再次向杭州中院提交了一批关于宋都股份(现“宋都5”,原代码600077)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材料。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诉宋都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原浙江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的案件中获得法院一审胜诉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21日届满,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回溯该案,2021年5月27日,宋都股份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及实控人俞建午承诺,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宋都股份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然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责任主体并未兑现上述承诺。
2024年3月26日,浙江证监局就上述违规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交所亦于同年5月对二者予以公开谴责。
2023年7月25日,宋都股份因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财务状况恶化、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违规操作以及信披违规等多重问题,最终告别A股市场。
刘鹏律师提示,宋都股份虽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权利。根据法院判决,目前判断,在2021年5月27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宋都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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