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月9日晚间,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款300万元。具体来看,塔城国际未告知西藏珠峰其与捷胜环保、刘某某等主体的股份代持及变动情况,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同时隐瞒与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的关联关系,致使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作为塔城国际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黄建荣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罚款100万元。公告显示,相关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案件已审理终结。值得关注的是,西藏珠峰近期经营基本面表现良好,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激增99.13%,此次控股股东违规处罚未涉及上市公司自身,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6年1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获知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依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对塔城国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塔城国际、黄建荣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塔城国际未告知西藏珠峰与捷胜环保、刘某某、高某的股份代持关系和股份变动情况,导致西藏珠峰相关定期报告中塔城国际持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一)塔城国际与捷胜环保签订股份代持相关协议并隐瞒股份代持及变动情况。塔城国际与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胜环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股票代持确认书,塔城国际代捷胜环保持有667万股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股票,截至目前仍代持533.8万股股票。塔城国际未告知西藏珠峰上述股份代持和股份变动情况,导致西藏珠峰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塔城国际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并隐瞒股份代持及变动情况。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由刘某某证券账户代塔城国际持有1,400万股西藏珠峰股票。2025年7月,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签订协议,约定剩余代持股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归属于高某所有,用于抵偿塔城国际对高某的债务。塔城国际未告知西藏珠峰上述股份代持和股份变动情况,导致西藏珠峰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塔城国际持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塔城国际隐瞒与西藏珠峰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导致西藏珠峰相关定期报告未披露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
塔城国际、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和刘某某三者曾为西藏珠峰前10名股东。塔城国际控股中环技;刘某某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人高某控制的公司与塔城国际共同投资中环技;塔城国际与高某、刘某某就代偿债务事宜分别签订了代偿债务协议、代持协议书以及补充备忘录,约定刘某某证券账户代塔城国际持有西藏珠峰股票;高某与塔城国际、中环技存在股权利益纠纷、债务纠纷等可能造成经济利益转移的情况。塔城国际知悉其与中环技、刘某某为西藏珠峰前10名股东且存在关联关系,未告知西藏珠峰,导致西藏珠峰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西藏珠峰公告文件、《股份转让协议》《股票代持确认书》《代偿债务协议》《合作及代持协议书》《补充备忘录》《协议书》、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工商资料、相关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塔城国际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黄建荣作为塔城国际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隐瞒上述信息,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
一、对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黄建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西藏珠峰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当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24亿元,同比增长46.08%;归母净利润为4.37亿元,同比增长99.1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37亿元,同比增长99.54%;基本每股收益0.48元。
审读:汪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