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中院一审审理3件4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对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对其名下财产设置抵押权逃避执行、在执行阶段虚假和解转移法院解封车辆、在执行阶段变卖法院查封机器设备3类恶意逃债行为进行刑事处罚。通过精准打击,以有力举措、显著成效和强烈震慑,筑牢了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根基。
多维发力 打击措施精准高效
2025年,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茶城利剑”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及规避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全链条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体系。
通过政法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意见》及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同堂业务培训会打通线索移交、证据固定、案件公诉等关键环节,实现快办快判快执。
针对司法实践中高发的虚假抵押、虚假和解、擅自处置查封财产等拒执行为,结合“两高”最新司法解释要求,强化财产查控与证据固定,确保打击精准命中要害。
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同步开展涉案财产追缴、退赔工作,3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合计822073.7元,实现“惩戒+修复”的双重效果。
司法赋能 形成强大社会震慑
此次集中打击不仅是破解“执行难”的具体实践,更彰显出多重法治价值。对拒执行为施以刑事制裁,打破“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维护了法律的刚性与尊严。打击“逃废债”行为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让守信者安心经营,为区域经济发展筑牢了法治屏障。
通过强制追缴涉案财产,有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传递出司法温度。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媒体公开报道等模式扩大宣传效应,向社会释放“拒执必惩”的强烈信号,倒逼失信者履约,引导全民守诺,让“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徐元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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