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本来就不光彩,可要是自己的私密照被别人泄露出去,最后婚姻也没保住,这种情况能让对方赔钱吗?最近广西灵山法院判的一起案子,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有个女幼师因为婚外情的私密照被泄露,和老公离婚后,把泄露照片的人告了,要2万块精神损失费。结果法院只让对方删掉照片,没同意赔钱,这事一出来,网上吵得厉害。
我们先来看看案子:当事人周女士是一名女幼师,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这一切,被她的前男友看在眼里——两人曾共同居住在出租屋,前男友在屋内安装了监控,拍下了周女士与情人的私密照片。
![]()
之后,前男友将这些监控照片转交给了另一名女子,而这名女子正是周女士情人的配偶。得知丈夫出轨后,该女子怒火中烧,直接把这些私密照片发给了周女士的丈夫。纸包不住火,周女士的婚外情彻底曝光,最终她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
婚姻破裂后,周女士将前男友和发送照片的女子一同告上了法庭。她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还破坏了自己的婚姻,要求两人永久删除相关照片和视频,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
法院的判断逻辑很清楚,把“保护隐私”和“自己犯错”的边界分明白了。法院首先说了,被告没经过周女士同意,就私自存她的私密照片,还发给她老公和别人,这肯定是侵犯了周女士的隐私。
基于此,法院对周女士要求二被告删除存储的私密照片、视频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毕竟,无论个人品行如何,隐私权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他人无权随意泄露、传播他人私密影像,这是法律的底线。
![]()
但对于周女士提出的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请求,法院却直接驳回了。核心原因有两点:一是周女士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本身就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二是周女士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婚姻破裂完全是因为二被告泄露照片的行为导致的。
简单说,法院的判决就是想告诉大家:隐私是该保护,但不能因为要保护隐私,就不管自己之前犯的错。周女士自己搞婚外情,这才是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被告泄露照片,只是让这事被捅出来了而已,不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所以她没资格让被告为自己犯错带来的后果赔钱。
![]()
判决结果曝光后,网友们的讨论瞬间炸开锅,观点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支持法院判决的网友表示:“这个判决太公正了!自己先出轨犯错,还好意思索赔?隐私权要保护,但过错方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要是这样都能索赔,岂不是鼓励大家犯错后还能倒打一耙?”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不同看法:“不管她有没有出轨,泄露私密照就是违法的,既然侵犯了隐私权,就该赔偿”“婚外情该受道德谴责,但法律层面的隐私权保护和道德过错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
其实,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两个重要的醒。一方面,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随意泄露、传播他人的私密照片、视频,哪怕是“揭露不道德行为”,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否则就要承担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应当遵守忠实义务,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即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过错,无法获得全额的法律救济。
![]()
说到底,法律既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会考量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不会无差别地为所有“受害者”兜底。你觉得法院的这个判决合理吗?你认为泄露他人婚外情私密照,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也转发给身边的朋友,一起探讨法律与道德的边界!
作者声明:作品含AI生成内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