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于:中国银行保险报 | 作者:记者 许予朋|编辑:杜向杰
“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一句俗语道破了农户盘活活体资产之难。不过如今,这个“老理儿”就要翻篇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工作,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逐步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探索差异化确权方式
确权登记是明晰产权、赋能授信的起点。对此,《通知》明确,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应用。根据畜禽活体的不同生物特征,探索赋予畜禽活体电子动态档案、数字身份标识等差异化确权方式,实现确权过程的精准性与可追溯性。
强化对抵押物的评估、完善相关抵押登记模式,能够促进融资。《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可构建符合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生产使用特点的标准化价值评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赋予抵押资产专属“二维码”。逐步实现农业设施“一棚一码”、畜禽活体资产“批次赋码”管理,确保抵押资产权属清晰、安全有效。
“这些技术可显著降低监督成本、提高资产可追溯性并缓解价值波动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龙俞安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畜禽活体价值会随生长、疾病、市场价格波动和环境变化而快速变动,导致抵押物价值评估难度大、价格波动风险高。同时,畜禽的所有权证明、权属流转和查验要比不动产更复杂,饲养者、代养方之间可能存在多方权属关系或代管协议,若权属不清、质押前未充分确权,回收或处置时的阻碍明显。此外,畜禽活体在抵押期间需要持续饲养、疫病防控与日常管理,维护成本与运营成本远高于不动产。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保险范围
聚焦产品供给侧,《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包括: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鼓励发放基于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的中长期贷款;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将符合要求的现代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等资产作为适格租赁物,积极探索银租联动等创新模式。
在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方面,《通知》明确,探索推行“担保+产业链”“担保+数字化”等服务模式。完善设施农业和畜禽活体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各金融机构要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押品价值变化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信贷风险。贷款期间如发现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流转、出售、损毁及贬值等情形,可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或采取相关保全措施。
货币政策也将为这类业务提供支持。《通知》提出,将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深入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加强资金激励支持。
“将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纳入抵押融资范围,实质性拓宽了农村可抵质押物边界,把原本难以变现的生产性资产转化为可获得信贷支持的有效载体,直接提升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可得性。”龙俞安认为,《通知》有助于推动形成政府引导、金融支持与农业主体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进而激活农村资产价值,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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