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一日,紫宸殿丹陛之下,百官肃立。
多尔衮端坐御座,手中展开一卷明黄诏书——《大清皇帝登极诏》。
当礼官宣读至“……大明运终,神器归我大清”时,文武齐呼万岁。
而站在班首、身着清廷一品文官补服的洪承畴,微微侧首,目光扫过诏书末尾落款处那行小楷:
“内阁大学士臣洪承畴谨奉敕撰。”
这不是代笔,是署名;
不是附和,是主笔;
不是屈服,是加冕——
他以明朝兵部尚书、蓟辽总督之身,亲手将故国法统从历史中一刀剜除,再用朱砂盖上自己的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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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有人替他辩:“松山被围,粮尽援绝,降清是为保全将士性命”;
可《清代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顺治朝》(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号03-0127-0019-008)里,藏着一封他降清后第三个月写给多尔衮的密奏:
“江南人心未固,宜速遣汉将分镇要地。左梦庚拥兵二十万,若许其节制江西、湖广,必倾心归附。臣愿亲往九江,面授机宜,令其先取安庆,次下南京——此‘以汉制汉’之枢机也。”
七个月后,左梦庚率部降清,随即调转枪口,在九江屠戮明军残部三千余人;
一年后,洪承畴以“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身份南下,所到之处:
福建郑芝龙被诱至北京软禁,其子郑成功被迫起兵抗清;
江西金声桓、王得仁反正失败,清军屠南昌,“积尸如山,血流成渠”(《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三);
他亲自拟定《谕江南檄》,开篇即斥南明为“伪朝”,结尾赫然写道:“顺者生,逆者死;降者赏,抗者诛。天命已归,毋自取祸!”
这不是“曲线救国”,是系统性清算;
这不是“身在曹营”,是执刀入局。
✅ 第一份铁证:《登极诏》原始底稿(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内阁大库档案》编号A000127)
现存三页残本,洪承畴亲笔修改达47处——
最刺目的是将初稿中“承明祚之余绪”一句,朱笔圈去,改为“革故鼎新,肇基大清”;
更将原拟“天下臣民”字样,全部删尽,替换为“大清臣民”,并在“大清”二字旁加双圈强调。
史官批注:“此诏颁行天下,凡明旧籍,悉改‘大清’纪年;‘崇祯’‘弘光’等号,尽列于‘伪’字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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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份铁证:《洪承畴题本·顺治三年八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号03-0089-0045-003)
他在奏请设立“招抚衙门”时明确建议:
“江南士绅,多怀故国。宜令其子弟赴京应试,授以微职;若拒不来者,即削其功名,籍没田产。此非苛政,实为断根之策。”
——该政策推行后,仅顺治三年至五年,江南被褫夺功名者逾两千人,抄没田产超百万亩。
✅ 第三份铁证:《清初江南屠戮案汇编·嘉定卷》(上海图书馆藏,稿本编号SL-JD-1645)
虽未见洪承畴直接下令屠城,但内附《嘉定守将侯峒曾求援急报》原件:
“……洪阁老已抵苏州,传檄各府县,称‘嘉定抗命,与贼同科’。今清军所携榜文,皆出其手,榜尾印‘招抚总督府’,非‘征南大将军’印也。”
——嘉定三屠前,正是他签发的“剿逆榜文”,将平民定性为“从逆”,为屠戮提供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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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不知后果?
《清世祖实录》顺治四年正月记:
洪承畴奏报“江南大定”,多尔衮赐宴。席间有汉官叹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百姓何辜?”
洪承畴举杯微笑:“乱世须用重典。若不杀尽倔强者,何以立新朝之威?”
他跪得比谁都低,
却下手比谁都狠;
他读的圣贤书最多,
写的屠戮令最冷。
崇祯十五年,他被俘时若死,是明末悲壮的殉国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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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活下来,还穿上蟒袍、执掌印信、代拟诏书、签发榜文——
叛国不在失节之瞬,而在此后每一次提笔、每一次落印、每一次把“大明”二字从公文中抹去。
历史学家谢国桢在《明清之际史事论丛》中痛言:
“洪承畴之恶,不在其降,而在其降后仍以儒者之智、旧臣之权、文士之笔,为异族构陷故国。他不是失路之人,是带路之人。”
今天,我们不必争论他是否“该死”。
但必须看清:
当他把“大明”从诏书上剜掉时,
他剜掉的不只是一个国号;
而是所有不愿屈膝者的法理依托,
是所有尚存气节者的最后退路,
是一个文明在暴力面前,本可保留的体面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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