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轩做营销20年了,是有资格评价下当前罗永浩和华与华的冲突的。
我认为:在当下的商业江湖中,罗永浩与华与华的矛盾,绝非简单的意气之争,而是两种商业模式、两类底层逻辑、两个增长范式、两种人群诉求的冲突。
华与华在下沉市场的营销策划是当之无愧的头部。叶茂中老师去世后,华与华在创业行业和民营企业中可以说一支独大。
打法是典型的营销策划公司的打法和套路,理论和案例充分且自洽。2012年陈轩在上海做圣象地板的营销战略时,就早有耳闻。行业内的评价是:
卖单能力极强,极其精明的生意人。
作为同行,点评前辈,似乎不是段永平所说的“对的事情”,但如果透过现象追索本质呢?
陈轩这篇迟来的文章,也想反观自照,看看我们营销策划这个行业,以及目前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在《创业36条军规》一书中,陈轩一开头就写了两句话:
开局决定终局,思路决定出路。
我认为:华与华和罗永浩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有着与生俱来5重矛盾。
1、理想主义思维 vs 现实主义思维
在商业语境中,“左”往往带有理想主义、激进变革和对极致灵魂追求的色彩。罗永浩是极端的“产品主义者”。
他认为产品力是第一性原理,品牌只是产品真实价值的外显。他追求的是“真相赢市场”,这种带有“工匠灵魂”的执着,是典型的“向左走”——不断地自我审问,逆着商业平庸化的大流,去寻找独特的窄门。
而“右”则代表了冷静的现实主义、工业化的效率和对既有心智结构的锁定。华与华的方法论是典型的“符号主义”与认知工程。
他们假设消费者是非理性的、低注意力的,因此主张“符号优先于事实”。这种“像不像一个好产品比好产品本身更重要”的逻辑,是极致的商业现实主义,是顺着大众心智坡度的“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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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陈轩这篇文章的标题就是:
罗永浩向左走,华与华向右走。
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争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2. 产品真相主义 vs 符号认知主义
这是双方最根本、最深层的矛盾。
罗永浩是极端的“产品主义者”。他的逻辑是:产品力是第一性原理。在他看来,产品是创业的树根,品牌只是产品真实价值的外显,营销只能“放大真实”,而绝不能“替代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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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陈轩总结的:
产品弱,复购率和口碑一定会出现问题,任何忽略产品的运营都只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局部优化。
而华与华则是典型的“符号主义”与认知工程。其核心逻辑是: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认知占位。他们假设消费者是非理性的、低注意力的,因此符号优先于事实,信号优先于定位。在华与华看来,产品好不好不是关键,“大家能不能看到你”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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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代表的是极致的产品真相主义;华与华代表的则是符号认知主义。老罗认为世界的真相只有一个;华与华认为“认知就是真相本身”。这种不可调和性,植根于他们对“第一性原理”和“消费者假设”完全不同的底层认知。
罗永浩想通过“真相赢市场”,而华与华想通过“认知赢市场”。这两者价值排序完全相反,必然会引发剧烈的爆炸。
3. 道德化的工业审美 vs 去艺术性的暴力表达
罗永浩的隐性前提是“品牌即人格”。他的品牌资产本质上是个人审美、价值观和人格一致性的延伸。他追求的是作品感,这种对极致追求的“成本黑洞”,是华与华这种追求规模和利润的精于算计的乙方咨询公司老板所无法理解和想象的。
对于罗永浩而言,品牌必须高度一致、长期自洽、绝不妥协。罗永浩的品牌资产本质上是个人审美、价值观和人格一致性的延伸。他走的是“品牌即人格”的路线。
品牌的第一性表达必须真实,他欣赏的是你可以不聪明,但你必须诚实。这也是他和西贝冲突的原因。他反对的是装腔作势、虚伪虚假和自作聪明。这也是他和华与华冲突的原因。
老罗崇拜的是乔布斯,接受的是功能性、包豪斯类型的审美。追求极简、低饱和、留白、意境,必须有美感,必须有内涵,甚至为了作品感不计成本。这是一种向内的、深挖灵魂的路径。讨厌炫技和形式主义的设计,认为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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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幸的华与华完全相反。
华与华认为艺术和商业是两码事,品牌就是超级符号,营销就是品牌寄生,卖点就是购买理由,设计就是货架思维。所以很自然,华与华追求的是高饱和的进攻性传播和简单粗暴的下沉式表达。
华与华追求的是“卖货”。所以很自然地认为必须把品牌做成去情绪、去艺术、不被美感所束缚的攻城略地的洗脑,通过可复制的模版实现最大声量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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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与华走的是下沉市场砸冲击波的路子,和叶茂中京剧脸谱出场咚咚锵咚咚锵,炸一个天翻地覆慨而慷,是一个打法。所以高饱和度、高信号强度、高密度表达,就是超级符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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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做“灵魂的海豚音”,一个在组装“大喇叭”,一个在泪流满面用意大利语歌唱我的太阳,一个骑着自行车叫嚷着“磨剪子咧呛菜刀”,两人分道扬镳又怒目而视的喜剧感特别强,冲突是结构性的必然。
4. 2B的大客户思维 vs 2C的IP粉丝思维
华与华的商业路径是典型的2B大客户思维。他们通过建立“权威感”和“确定性”来取悦拥有决策权的传统企业主。如超级符号的概念和工作流程。
所以网上一边倒的攻击,对华与华而言,伤害性不大。华与华的路径是2B,客户是老板。老板和吃瓜网民是两类人。
华与华理论的假设,即消费者都是从众、非理性、低注意力”的社会人。如蓝领、小镇青年和三四线城市的低收入人群。所以华与华的作品,模式化和套路化很强。
而罗永浩玩的是2C的“IP粉丝思维”。做IP,本质上是追热点,更是价值观的站队,才能和粉丝实现情感上的链接和心灵上的共鸣。他深谙社交货币和情感情绪的共振。老罗的受众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典型的中产阶级。
在罗永浩的精英粉丝群看来,华与华那套“饱和攻击”视觉体系,简直是审美上的侮辱和视觉上的噪音。
5. 广告霸权思维 vs 互联网爆款思维
华与华是“卖点思维”的集大成者。他们通过洗脑式的超级符号实现转化,通过避开思维脑,直接进攻动物脑的超级符号,在广场上扯开大喇叭吆喝,强势地在受众的大脑皮层凿出印记。这在工业化大生产时代无往不利。
罗永浩奉行的是“互联网思维”。它要求营销必须是平滑无摩擦的病毒传播,强调去中心化和口碑共振。
双方对“长期主义”的理解也完全不同:罗永浩是产品进化型长期主义,用耐心换信任;而华与华是认知锁定型长期主义,先占位,产品后期再追。
如果说罗永浩是想带你飞向那片充满不确定性却瑰丽的理想天空(左),那么华与华就是想给你找到从烂泥地上上高速的最快路径(右)。
尽管罗永浩对华与华的审美嗤之以鼻,但必须承认:营销策略思维的普及,华与华是有很大贡献的。
他们让无数传统企业意识到,品牌是一套严密的符号系统。这种对商业常识的启蒙,在特定历史阶段具有较高的价值。
华与华的打法,帮企业实现了从10到100的规模化跨越,在生存压力巨大的初创期,往往是企业续命的良药。
老罗立足中产,喜欢的可能是罗兰贝格、麦肯锡,瞧不上本土企业。但还是那句话,中国市场足够大,养得了龙,也养得了虾。锤子手机和交个朋友可能需要的是埃森哲,但中国企业并非个个都是五百强,本土实战派营销策划的发展空间还是广阔的。
当然,如果你觉得华与华那高达千万的“超级价格”让你“香菇蓝瘦”,或许你可以找陈轩聊聊。
都看到这里了,还不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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