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监管警示决定,对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嵘控股”)收购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伯程”)及其实际控制人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据悉,该监管措施源于此前海南伯程收购华嵘控股控制权过程中出现的履约能力存疑、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最终导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
公告显示,2025年8月11日,华嵘控股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合称“出让方”)拟将所持公司25.01%股份转让给海南伯程,交易对价45,041.29万元。海南伯程除自有资金外需筹集21,041.29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其实际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上交所当日即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收购方核实并披露收购资金来源、是否具备收购能力及收购资格等情况。同年9月18日,华嵘控股披露回复称,海南伯程已实缴24,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13,500万元),且不存在不符合收购人资格的情形。
然而,后续事项发展超出预期。2025年12月4日,华嵘控股公告指出,出让方发现海南伯程存在将账户资金转出导致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远低于公告金额等情况,认为收购方履约意愿不明确、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出让方已申请撤回办理协议转让确认文件相关资料。同月17日,公司再次公告称,收购方实际控制人林木顺所持海南伯程股权自12月15日起被司法冻结,冻结标的金额3,055.76万元,收购方可能触及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上交所分别于12月5日、12月17日再次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收购方对相关事项进一步核查。
最终,2026年1月6日,华嵘控股披露公告称,因海南伯程原因导致协议转让推进已存在实质性障碍和根本性违约,出让方已向海南伯程和林木顺出具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函》,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终止。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收购方及相关人员应当及时披露重要事项并充分提示风险。在监管机构多次要求下,海南伯程前期回复称具备履约能力及收购人资格,但后续却出现大额转出收购账户资金、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冻结等情形,导致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上述情况表明,海南伯程及其实际控制人未能对履约能力及收购人资格进行审慎评估,也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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