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羽扇观金工作室】
2025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无锡锡商银行的借贷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尽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已确认该行存在违规跨区域放贷行为,但法院仍认定借款合同有效。
据悉,事情起于黑龙江绥化居民李先生在2021年至2022年间通过网贷平台与锡商银行签订4笔借款合同,总额19950元,综合年化利率达23.4%。根据银保监会2021年发布的规定,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经营。无锡监管分局在2025年10月的信息公开答复中明确指出,锡商银行在放款时“未对李先生是否为异地客户进行判定”,确认其违规事实,并于10月23日约谈了该行董事长李军和行长奚国光。
然而,法院认为监管规定属于行政规章而非法律、行政法规,且合同已实际履行,未对公共利益和金融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数月前,锡商银行刚刚完成重大股权变更——无锡市属国企国联集团受让红豆集团所持25%股份,成为新的第一大股东,这是继江西裕民银行、安徽新安银行之后,第三家引入地方国资入主的民营银行。
监管确认违规,司法认定合同有效
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黑龙江绥化的李先生因母亲生病急需资金,通过某网贷平台先后与无锡锡商银行签订4笔借款合同。直到2023年看到相关新闻报道后,李先生才意识到,作为黑龙江省居民,他本不应成为这家注册地在江苏无锡的地方法人银行的贷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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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信网
李先生随即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的答复证实了他的质疑:锡商银行在放款时“未对李先生是否为异地客户进行判定”,存在跨地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问题。2025年10月23日,无锡监管分局对锡商银行实施监管约谈,被约谈人为该行董事长李军和行长奚国光。约谈记录显示,监管部门明确要求该行“服务于省内客户,不得跨区域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并指出通过调阅李先生留存材料,显示其为江苏省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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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信网
监管层面的定性清晰明确,但司法层面的判决却走向了不同方向。李先生向法院起诉主张借款合同无效,锡商银行则反诉要求其支付剩余本金、利息和罚息。2025年12月22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合同有效。判决书的核心逻辑在于:银保监会的监管规定属于行政规章,而非《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所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违反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民事合同无效。
法院同时认为,涉案合同已实际履行,且未对公共利益、金融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不符合“违背公序良俗”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这一判决意味着,李先生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息。
为何在锡商银行被监管方确认房贷违规后,法院依然认定涉案合同依旧有效?对此,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庆军律师向观察者网表示,
一般认为,是否导致合同无效,要看该规定是效力性规定还是管理性规定。
“效力性规定,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虽未明示但若使行为继续有效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例如,禁止买卖人体器官、毒品或枪支的规定,违反后相关交易行为自始无效。管理性规定,旨在规范行政管理秩序,多限制主体资格或行为方式(如经营时间、数量),未明确规定违反会导致合同无效,且违反后若使行为继续有效仅损害当事人利益,不危及公共利益。例如企业未取得特定资质开展业务,可能面临罚款或吊销执照,但已签订的合同仍有效。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买卖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预售许可制度,但该规定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合同仍有效,购房者可主张履行或赔偿。”张庆军补充到。
张庆军表示,从上述理解看,银保监会的规定应当属于管理性规定,而违反管理性规定通常仅引发行政处罚,不影响行为本身的民事效力。
国资入主背后:业绩分化与治理结构待解
违规放贷案曝光前不久,锡商银行经历了成立以来最大的股权变革。
2025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无锡市属国企国联集团受让红豆集团持有的锡商银行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25%。股权变更完成后,国联集团取代红豆集团成为锡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这是继江西裕民银行、安徽新安银行之后,第三家引入地方国资入主的民营银行。
国资入主的背景,是原大股东红豆集团的财务困境。2024年9月,红豆集团持有的锡商银行25%股权被上海金融法院冻结;2025年7月,红豆集团首次出现债券付息展期问题,本应于7月28日支付的“22红豆MTN001”6240万元利息被宣布展期。二股东澄星实业同样陷入困境,已被限制高消费。在此背景下,国联集团入主并推动董事长李军上任、原董事长奚国光转任行长。
新管理层接手的是一份业绩分化明显的财务报表。2024年锡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1.85亿元,较2023年的16.17亿元下滑26.72%,成为民营银行中少见的“高息差负增长”案例。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24年,锡商银行净利润从2023年的3.87亿元增至4.20亿元,同比增长8.53%。这种营收降、利润升的现象,与拨备计提策略调整有关——2024年拨备覆盖率从419.91%降至241.83%,减少178个百分点,释放贷款损失增厚了当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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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锡商银行2024年年报
此外,锡商银行的业务结构呈现高度集中特征。2024年末,该行零售贷款余额226.5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78.26%,对公贷款仅62.94亿元,占比21.74%。该行净息差达5.85%,仅次于新网银行的5.89%,远超民营银行4.11%的均值和银行业1.52%的整体水平。
收入结构方面,2024年利息净收入21.88亿元,占营收比例达184.6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9.99亿元,自2020年成立以来连续五年为负,累计亏损超30亿元。
资产质量方面,2024年不良贷款率从0.68%升至1.25%,增幅83.82%;不良贷款余额从1.71亿元增至3.62亿元,同比增加111.7%。黑猫投诉平台上针对锡商银行的投诉超过2000条,涉及利率、催收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业绩报显示,锡商银行18名董监高薪酬总额4059万元,人均225.5万元,较上年17人的人均214万元增加11.2万元,薪酬水平位居民营银行前列,高于同期网商银行的186万元和微众银行的201万元。业绩下滑与高管薪酬上涨并存的情况,与监管层强调的“建立与风险和业绩挂钩的薪酬机制”存在差距。
对于锡商银行而言,管理层更迭之后,业务结构调整与公司治理优化仍是待解课题,这一任务已落在新晋大股东国联集团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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