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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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2026年第一份监管警示决定书,落在了这家曾全年涨幅超1600%的“妖股”天普股份身上。
上交所出手,新年首罚
2025年12月31日,上交所对天普股份发出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涉及对象除公司外,还有董事、高管以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天普股份的股价表现堪称2025年A股市场的“异类”,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2日至12月30日累计上涨718.39%,全年累计涨幅更是惊人地超过1600%,被称为2025年A股第二牛股。
这支大牛股却在2026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6年第一份监管警示决定书。
其中表明天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在短时间内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却未在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
上交所在决定书中指出,公司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却未在公告中说明,可能导致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分重要事实,或者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致使已经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准确而具有误导性,使投资者产生错误的认识。
涉AI概念信披违规遭警示
梳理天普股份此次信披违规事件的时间线,可以清晰看出其信息披露滞后于市场反应的特点。
2025年12月26日,天普股份完成全资子公司天普欣才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新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等热门概念。
紧接着,12月29日至30日,天普股份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于29日触及异常波动标准。
12月30日和31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公告》,两则公告均声称“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未提及新成立的子公司。
就在12月31日当天,公司将天普欣才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同一天,上交所向天普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2026年1月5日,上交所正式发布监管警示决定,对天普股份和时任董事、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蹭热点”不可取,索赔正式开启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证券法》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刘鹏律师专栏)
上交所在监管警示决定书中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属于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天普股份未及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子公司未涉及人工智能,致使投资者误解且股价大幅上涨。
目前,该公司股票仍处停牌核查期,但这一则警示函或许在其股票复牌后股价将面临下行压力。
现符合于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报名索赔。(天普股份维权入口)
此前思美传媒也因为蹭热点被罚,随后引发投资者索赔并获得胜诉。2023年年底,思美传媒蹭抖音热点,股价因此连续上涨。不过这番蹭热点操作很快就被“打脸”。或许天普股份也将和思美传媒一样被起诉索赔。
当这只“妖股”结束停牌时,投资者会用脚投票,还是继续追逐尚未实现的“人工智能”概念?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选择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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