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温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我市拟自2026年1月1日起,月工资标准拟统一上调170元。
此次调整严格遵循《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档:适用于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及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2490元上调至2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4元调整为25元;
第二档:适用于乐清市、瑞安市,月标准由2260元上调至2430元,小时标准由22元调整为23元;
第三档:适用于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及龙港市,月标准由2010元上调至2180元,小时标准由20元调整为21元。
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施行。市人力社保局在起草说明中指出,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举措,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温州市基本保持每两年调整一次的节奏。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完成部门及地方层面的初步意见征集,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间,通过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人力社保局反馈意见建议。若新标准如期实施,现行标准(温政发〔2024〕16号)将同步废止。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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