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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京军区副参谋长张治银
张治银,1920年6月生于河南省新县箭厂河乡竹林村段家冲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年曾读书、放牛。
1933年1月,张治银参加红军第二十八军,被编入黄安县(今红安县)第三区便衣队任战士。1936年7月调鄂东北道委任勤务员、战士。坚持了鄂豫皖边三年游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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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县箭厂河乡竹林村段家冲的张治银故居
1938年4月,张治银新四军四支队经理处(道委会改编)警卫员,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7月,任第四支队班长,8月任安徽省定远县游击大队二中队排长、副连长。同年11月,任第四支队特务营连长、第二连指导员。1940年3月,任新四军四支队十四团三营九连连长。同年10月,第三营教导员陈某带营部炊事班、通讯班和七、九连到江苏六合地区打游击时准备投降敌伪,张治银在斗争中团结了七连干部,把部队全部带回,受到新四军副军长兼二师师长张云逸表扬,并在《抗战报》上报导了多次。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张治银任新四军第二师四旅十四团三营教导员。1942年春,入抗大八分校干部队学习,任组长。同年7月,任第二师四旅十一团一营教导员。张治银参加了开辟和巩固发展淮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参加了盘山战斗。
抗日战争胜利后,张治银奉命赴东北,任哈东军分区独立师第一团政治处主任。1946年1月,任独立师第三团参谋长、副团长、副团长兼参谋长。参加哈东地区剿匪反霸斗争和三下江南作战。同年1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独立第二师三团副团长,东北野战军第十二纵队三十四师四三四团团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九军一四五师四三三团团长。率部参加了辽沈、平津、宜沙、衡宝战役。在辽沈战役中,张治银率部在昌图阻击,与国民党军一个整师和一个坦克团激战数日,完成预定任务,战后受到东北野战军总部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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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银手迹
1951年3月,张治银任第一四五师副师长兼参谋长。1952年,赴朝鲜实习参战。同年10月进入南京军事学院学习。1955年3月,张治银任第十五军四十五师师长。1964年4月,任空降兵第十五军副军长。1968年7月,任第十七军军长。1973年,任第一军军长。1978年,任南京军区副参谋长。1984年,任南京军区司令部顾问。
1964年,张治银晋升大校军衔。荣获了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7年元月,张治银离职休养。
2008年7月25日在南京逝世。享年88岁。(据童来喜等主编《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未授将衔的军以上干部》等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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