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4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在公示中,证监会要求禹王生物营养补充说明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等情况。据港交所2025年10月20日披露,禹王生物营养有限公司 (简称:禹王生物营养)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招银国际、建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禹王生物营养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搭建离岸架构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1)公司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2)公司取得境内运营实体股权的定价依据、支付手段、支付期限及其合规性、收购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纳税申报、缴税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上层信托所涉相关合约及资管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的具体方式、信托管理权限、信托或资产管理费用、合同的期限及变更终止的条件、信托资产处理安排、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其他特别条款等;请结合信托契约具体条款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涉信托各当事人权利义务安排,并说明所有信托受益人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益人、受益份额、与信托设立人的关系。
四、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招股书显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4年食品级精制鱼油及其制品销量计,禹王生物营养是全球最大的食品级精制鱼油供应商,市场份额为8.1%。作为行业先驱,禹王生物营养是中国首批实现食品级鱼油工业化规模生产及生产医药级鱼油的企业之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