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在2026年1月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建梅因内幕交易股票行为受到处罚。王建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亲属关系,交往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交易,导致获利69万元。
调查显示,王建梅在2024年10月23日相关公司发布停牌公告前,利用其与知情人的关系获取内幕信息,并在2024年9月17日和10月2日至10月7日与知情人有密切接触。其交易行为表现出明显异常,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公开时间高度吻合。根据《证券法》,王建梅的行为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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