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体产业(600158)发布诉讼结果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中体竞赛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体竞赛”)及后者全资子公司中体青海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体青海”),在与西宁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宁文旅”)的诉讼中一审败诉,被判返还1310万元。目前判决处于法定上诉期,尚未生效,中体竞赛、中体青海将依法提请上诉。
案件源于2014年的一份运营管理合同。当年7月,中体竞赛与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宁城投”)签约,受托运营青海体育中心(期限2014年8月至2020年7月),约定运营补贴总额1.05亿元。中体竞赛随后成立中体青海负责实际运营,2017年西宁城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西宁文旅。运营期内,中体青海累计收到运营补贴8040万元,另依据相关规定申领低免开放补助3770万元,合计1.181亿元。
西宁文旅以“补贴总额超合同约定1310万元”为由,于2025年1月起诉要求返还该笔款项及利息(暂计414.28万元)。中体方辩称低免补贴合法合规、归属无依据且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但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返还1310万元本金的诉求,驳回利息主张,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0.02万元由中体竞赛、中体青海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此前已有关联诉讼纠葛。2021年,中体竞赛、中体青海曾起诉西宁文旅追讨欠付的2460万元运营补贴,历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维持后,2024年11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驳回中体方全部诉求,目前中体方已申请抗诉。
中体产业表示,本次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025年前三季度,中体产业实现收入12.44亿元,归母净利润-2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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