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上海某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引发舆论哗然。当事人王强一月内乘坐60趟上海至贵阳航班,累计购买304瓶平价茅台,却因航空公司临时改规则被拒兑,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事件源于2020年某航空公司联合贵州茅台推出的“乘机购酒”活动:购买指定航线机票的旅客,可凭登机牌以1499元/瓶的官方价购买2瓶茅台。活动本意是推广贵州旅游,却意外催生“职业购酒人”群体。王强通过大数据筛选出上海至贵阳“黄金航线”——每日往返12班,往返机票常低于2000元,与茅台市场价差形成可观套利空间。据法庭证据显示,2022年12月,王强设计“早出晚归”行程:清晨6点乘首班机赴贵阳,在机场附近酒店短暂休整后,搭乘当晚9点航班返程。
30天内,他累计飞行60个单程,购得304瓶茅台。按市场价计算,每瓶净赚约800元,月利润超24万元,这种操作在“黄牛”圈被称为“打飞的”。
转折发生在2023年1月3日,王强如常到贵阳机场购酒时,被通知新规:每月购酒次数不得超过10次。更令他不满的是,航司拒绝兑现此前已预订但未飞行的20个航段购酒资格。协商无果后,王强以“单方变更合同条款”起诉,要求航司履行承诺并赔偿15万元经济损失。
法庭上,航司援引《活动规则》第12条“主办方有权调整规则”抗辩,但王强方指出,该条款以极小字体藏于页面底部,航司未尽显著提示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航司继续履行王强已购票航段的购酒义务,驳回其赔偿请求。这一“部分支持”的裁决,既维护了交易稳定性,也未否定企业自主经营权。
这场 “打飞的购茅台” 纠纷案,为商家与消费者都敲响警钟:商家制定规则需尽显著提示义务,不可单方任性变更;消费者亦应恪守活动初衷,切莫钻漏洞套利。诚信是交易根基,投机取巧终难长久,唯有依规行事、彼此守信,才能维系市场秩序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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