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刘加民律师的基本执业信息,讲述其在范 x(化名)合伙资金争议引发的刑事案件中,通过精准研判资金性质、坚持无罪辩护,帮助当事人将 11 年有期徒刑改判为 4 年,实现 “中国式无罪” 判决的完整辩护过程,展现其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与严谨的办案态度。
"经济类刑事案件常因资金权属界定模糊陷入司法争议,能否厘清资金性质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定罪量刑,这对辩护律师的专业功底和实务经验提出极高要求。刘加民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31,任职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该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系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拥有 6 年执业年限、近九年法律实践经验,还持有税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多项专业证书,是兼具法律与财税知识的复合型刑事律师。
范 x(化名)与三名合伙人共同经营生意,因合伙资金均通过其个人账户流转,双方产生矛盾后,范 x(化名)为规避风险,将账户内剩余资金化整为零转至私人账户,同时承诺待合伙账目核算清晰后返还资金。不料其他合伙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范 x(化名)随即被刑事拘留并逮捕,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11 年,二审法院审理后将案件发回重审,家属在一审再审阶段委托刘加民律师介入辩护。
接受委托后,刘加民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凭借自身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的知识储备,对涉案资金的流向、合伙协议的权责约定展开细致梳理。他敏锐发现案件核心争议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资金性质并未明确界定,该笔资金完全有可能是应归属范 x(化名)的合伙经营利润,而根据法律原则,行为人无法构成对自身合法财产的盗窃。
基于此,刘加民律师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策略,在庭审中,他不仅向合议庭提交了合伙账目明细、利润分配约定等关键证据,还从法律适用层面阐述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强调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范 x(化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且资金权属的模糊性不应直接归责于当事人。
最终,法院虽未直接作出无罪判决,但采纳了刘加民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将罪名从盗窃罪改为职务侵占罪,判处范 x(化名)有期徒刑 4 年。彼时范 x(化名)已被羁押 3 年 10 个月,实现了 “实报实销” 的结果,这在刑事辩护领域被称为 “中国式无罪判决”,范 x(化名)也认可该判决结果未再上诉。
整个办案过程中,刘加民律师始终坚守 “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 的执业理念,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司法结果。
经济类案件的辩护需要跨领域知识支撑,刘加民律师用法律与财税的复合知识为范 x(化名)厘清了资金权属,实现了辩护目标。未来,他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为更多经济类刑事案件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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