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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现有村庄一千多个,各村的名称多不相同,而立村时代多数是在明清两代。在明初立村的有九百多个村庄,其中有六百多个村庄居民的始祖是从山西洪洞县迁来的。其余村庄的始祖一部分是从山东省东三府(登州府、莱州府、青州府)迁来,还有一部分是从河北枣强县、密云县和江南、福建、河南等地迁来的。
据《茌平县志》记载:明洪武年初,仅有士民九里。至明洪武二十五年,迁来东三府之民聚为十屯,合土居之民九里,共划分为三十六里。里各领村庄若干。《博平县志》记载:明洪武二十五年,迁胶州等地居民填实博平,有居民十八里。由此可见:金元之乱,我县人民死亡流离迁徙者不在少数。所以,明、清从外地迁民来我县之多,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顾炎武写的《日知录》中记载,有一天户部尚书向洪武皇帝奏本,建议迁民之事说:金元之乱,中原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国家收入减少,经济困难。而山西和山东的山区地带,没有遭受到战乱和瘟疫的危害,子孙繁衍,人口稠密,但土地稀少,人民的吃饭穿衣和瘟疫越来越是大问题。如果将这里的人民迁居中原一部分,奖励开荒,重建家园,人民达到丰衣足食,一是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富,二是民以食为天,安居乐业,康乐无边,天子洪福,万古流传。洪武皇帝和众大臣听了以后,认为这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大好事,于是就准了户部尚书的本章,下诏迁民,贴出皇榜,告知天下。还规定了几条迁民的政策和奖励开荒的办法,兄弟二人或三人者,外迁一、二人,留家一名壮丁,每人发银十两做路费和安家费。还发给种子、牲畜、农具。开荒者三年不纳税,不服劳役,不当兵。开荒有功者奖励。
为了做好迁民工作,明朝政府在山西洪洞附近专门设立了办理迁民工作的机构,派出专门官员负责。所以很多居民的族谱上记载着:始祖××从山西洪洞县大槐树底下或大柳树底下迁来茌邑·博陵。有的族谱上有这样记载:“昔日身耕洪洞地,今日头顶博陵天”。
从明洪武三年到二十五年的这段时间,分批分期迁民较多。特别洪武二十五年,迁民数量最多,规模最大。还确定专门官员带领移民一起安家,所以有些村庄的名字叫×官屯。如赵官屯,就是赵官带领移民立的村;如白官屯是由白官率领黄、李、徐、王等姓立村为白官屯。
据《茌平县志》的村、屯统计,有三十多个屯,是属于迁民屯居在此地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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