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邱清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分局近日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等,机构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盛莲被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是由招商银行和中国联通共同组建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前海,注册资本100亿元。招联金融去年11月披露的名单显示,合作机构核心分为助贷(12家)、催收(12家)、营销获客(7家)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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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非公司首次被处罚。2020年10月,原银保监会消保局因其营销夸大误导、合作商管控不力、不当收费、催收管理不到位对其通报批。2022年1月,银保监会曾对其开出290万元高额罚单,直指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不审慎、催收行为不当等八项违规,覆盖业务全流程的管理漏洞彼时已暴露无遗。
截至2025年上半年,招联金融实现营业收入78.99亿元,同比下降14.77%,实现净利润15.04亿元,同比下降12.76%。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资产规模为1577.2亿元,较2024年年底下滑了3.68%;同期,公司负债合计1335.55亿元,净资产总额为241.67亿元。2025年上半年,招联消费金融营业收入被蚂蚁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公司超越,降至行业第三。
对于上述时间段业绩连续下滑的原因,招联金融回应称,面对行业风险上涨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持续让利用户,主动调节优化资产结构,信用减值损失下降17.7%,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拨备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风险抵补能力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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