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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去世请假被拒,反遭公司逼迫离职。近日,常熟李女士的遭遇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2025年7月,李女士的奶奶去世,她向公司申请五天事假,起初获得直属经理与人事同意,她便踏上返乡高铁。途中,人事却通知她,总公司法人不批准,她必须选择自动离职才能回家。李女士情绪崩溃,恳求能否先处理后事再协商,但公司方面未作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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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表示,公司法人此前曾希望她从文员转岗销售,被她拒绝,此次便借奔丧之事施压。她否认公司指责她“上班摸鱼”的说法,指出其工作地点并无监控、Wi-Fi和打卡机,所谓摸鱼缺乏证据。事件中,该公司还存在未为她缴纳社保的情况。李女士在协商无果后寄出律师函,并于近期收到了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案件定于2026年1月29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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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法人林先生在回应时,回避了请假事宜的询问,反复强调李女士“摸鱼”,是“害群之马”,并称“谁规定她奶奶去世有丧假的”。对于社保问题,他称“自己做生意清清白白,入职时都谈好了”。他表示尊重裁决,将等待仲裁结果。
对此,有人称,这个老板不懂法也没道德,不缴社保还随便开除员工,这样的公司难以长久。有人说虽然法律上奶奶去世不算丧假,但这种奔丧的合理事假公司理应批准,明显是借故裁员。还有人吐槽;这老板眼中只有利益,丧假前不提出解雇,偏趁着人家赶丧来恶心人,真的是一点人性也没有。“清清白白”这话说出来都让人觉得可笑,自己无情无义还怪人家“背信弃义”,这样的公司早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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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析认为,公司在李女士拒绝转岗后,借事假之机逼迫离职,这种操作并不合法。而不缴纳社保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无论员工是否“自愿”,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相关放弃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部门还可对企业处以罚款。
亲人离世是人生大事,给予员工合理时间处理后事,既是对人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企业不能借管理之名,行违法之事,无论是不缴社保还是违法辞退,最终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折射出部分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人文关怀缺失等问题。对于劳动者而言,遇到类似情况要学会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那种无视法律和人伦的经营模式的公司,终究难以走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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