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现将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李 发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城管执法局全面工作。
潘子傲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数字城管、信息舆情、网络问政工作;负责督查、督办、考核工作;负责市容管理执法、建筑垃圾管理、户外广告、“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执法工作;负责局关于茂名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分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督查科)、市容执法科、建设执法科。联系茂南区城管执法局、城中派出所工作。
张剑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秘、机关后勤管理、保密、资产、财务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执法、高铁沿线整治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园林管理科、规划执法科、市园林事务中心工作。联系电白区城管执法局工作。
麦书毓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法、行政复议、议案提案、依法行政、案件审理、信访、诚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审批信息共享、权责清单及“城管窗口”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协管市政管理科、市市政事务中心。联系化州市城管执法局工作。
刘念国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役军人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统战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机关群团、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工作。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联系高州市城管执法局工作。
陈志勇 党组成员、三级高级主办,负责道路、桥涵、排水排污、路灯、防洪防涝等市政设施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汛防风、综合管廊、市政重点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县域副中心建设、灯饰亮化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市市政事务中心。联系信宜市城管执法局工作。
局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5日
来源:茂名市政府网、具体以单位实际分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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