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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田国宝
2025年4月的一天,在北京新华书店总店的新书发布会上,陈林向人们介绍了他修订出版的新书《“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新型合作经济与普惠金融》。这部书的初稿多年前已经完成,这次系统修订后正式出版。
在互动环节,来自浙江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的常务理事张升汉举手发言,回忆了20年前他家乡参与农村合作改革试点的经历,也谈及近年来瑞安农协资金互助社在现实监管环境中遭遇的困境。
张升汉将陈林的思绪拉回到20年前。2005年4月,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的陈林,通过浙江省委组织部引进,赴浙江瑞安挂职副市长,并兼任市金融工委主任,主持开展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改革试点。
对于20年前的那场改革,陈林有自豪的一面,也有遗憾的一面。自豪的是,20年后,这一制度探索仍在不同地区以不同形式延续;遗憾的是,“三位一体”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不确定。
陈林说,他想要解决的是一个长期存在却始终未被解决的问题,即农村的融资问题。一直以来,正规的金融机构无法有效覆盖和满足农村的融资需求,他试图在小农经济和大金融之间构建一座桥梁。
瑞安改革
2005年4月12日,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挂牌开业。典礼结束后,陈林与银行管理层及股东交流改革问题。银行由信用社改制而来,历史遗留问题集中体现为老社员股金产权界定不清,既影响治理结构,也制约增资扩股。
陈林提出,将合作制部分从银行体系中剥离,组建农村合作协会,统一托管小额股金;银行则依托协会发展信用评级和互助联保机制,以此降低交易成本、控制风险。这一设想,直指当时农村金融“正规机构收缩、农民融资渠道有限”的现实。
改革并未贸然推进。陈林先向当时的市委主要负责人提交专题材料,在获得支持后,于2005年6月推动银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随后,瑞安市政府成立筹备委员会,由陈林担任主任,成员涵盖农业、金融、流通、科技等部门,并吸纳农民代表参与。
供销系统、农业部门和金融系统对改革路径各有考量。陈林选择从基层试点入手,在马屿镇推动基层合作社综合试点,并探索信用互助机制。
2006年,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构想。陈林顺势推动将相关内容写入瑞安市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3月17日,瑞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流通和科技推广体系,引导成立“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协会。
2006年3月25日,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是全国首家县市级综合性农村合作组织,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并明确“三位一体服务三农、条块交融统筹城乡”的宗旨。
随后,瑞安农协与多家银行建立合作机制,设立信用评级委员会,评级对象逐步覆盖农户、合作社和中小企业。改革成效开始显现,相关实践先后被省内外媒体报道,并在全国供销系统会议上交流。
2006年12月,浙江省委在瑞安召开全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三位一体”经验,强调“统分结合”、“三重合作功能一体化、三类合作组织一体化、三级合作体系一体化”,并要求条件成熟地区加快推进。会后,信合联盟和资金互助社在瑞安起步运行。
2007年以后,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展,同时,部分金融监管部门和系统内机构对改革前景持谨慎态度。陈林在与对方协调时反复强调,合作机制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成本,并非替代银行,而是形成互补。
2008年,陈林主导的瑞安“三位一体”农协模式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创新案例”。
2009年,陈林挂职期满时,协会会员数量突破万人,资金互助社覆盖多个乡镇。陈林在总结报告中写道,农村金融改革本质上是一种动态平衡过程,既需要制度创新,也亟须法律层面的稳定预期。
推向全国
挂职期满后,陈林离开瑞安,调回北京工作。此后数年,他先后在中央研究机构以及省级党委金融办任职,工作重心由一线改革转向政策研究与制度总结,但并未与基层实践脱钩。
离开瑞安前,陈林曾反复叮嘱当地团队:“改革尚未完成,要持续跟进。”陈林并非杞人忧天,虽然瑞安模式获得肯定,但“三位一体”并未立即形成稳定的制度安排,2007年以后,随着地方人事变动和宏观政策环境变化,部分地区改革推进节奏放缓,个别地方出现回撤迹象。
2010年起,陈林牵头组织编纂《新型合作化道路(资料汇编)》,系统梳理国内外合作经济、合作金融的发展路径,并结合中国农村实际进行分析。该汇编并非单一学术著作,而是面向政策制定者和基层干部的工作资料,多次修订后在地方培训与调研中被频繁引用。
在理论层面,陈林持续强调合作经济的“工具性”属性。他在多篇论文和内部报告中指出,合作经济并非对市场机制的否定,而是一种在小规模、弱主体环境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组织能力的制度安排。这一判断,构成其理解“三位一体”的基本逻辑。
2014年,瑞安模式入选国家治理创新成果。随后,温州“三位一体”改革被纳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2017年间,多部委在瑞安召开全国性现场会,对相关经验进行总结。制度层面上,“三位一体”逐步获得更高层级的认可。
与此同时,陈林课题组陆续调研了山东、河南、东北等省份,他在调研中注意到,随着正规金融资源持续向城市集中,农村金融需求并未消退,反而在经济周期波动中更加凸显。一些地方依托互助社缓解融资难题,但其合法性和制度空间始终存在不确定性。
2017年,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2021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相关探索开始从地方经验进入政策文本。
2021年起,辽宁、河南、河北、安徽、重庆等多个省市开展“三位一体”试点。陈林对“三位一体”理论熟稔,也有过瑞安试点的经验,因而受邀参与多个试点地区的相关工作。
陈林还参与多个相关课题研究,与学界人士共同推动概念界定和制度表述的统一。他认为,若缺乏清晰的制度边界,“三位一体”容易在执行层面被简化为部门项目或行政抓手。
坚持与困惑
2019年以后,陈林将更多精力投入基层调研与政策建言,关注重点重新回到资金互助社等合作金融组织的现实处境。在多地调研中,他发现,互助社在缓解农民融资难、稳定农业生产方面仍发挥着作用,但制度环境趋紧,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
2020年后,这一矛盾明显。部分地区的互助社在资金周转、互助支持中承担了“缓冲器”角色,但与此同时,监管尺度趋严,部分地方开始要求互助社退出或转型。陈林在多次研讨中呼吁,合作金融既需要规范,也需要与其功能相匹配的制度空间。
2022年,温州大学成立“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研究院,陈林受聘担任顾问,继续参与相关研究与政策讨论。
2025年,新书出版后,陈林重返瑞安调研。部分基层群众反映,资金互助社被要求“市场化退出”,尽管这些组织长期保持较低不良率,但仍承受较大政策压力。
陈林随即展开调查,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另一位支持者原央行行长戴相龙与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问题暂时得到缓解。
在每次的调研和交流中,陈林都会强调,当前争议的核心并非风险本身,而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制度定位不清晰,部分监管政策采取“一刀切”方式,将资金互助社视为监管负担甩掉。若合作金融长期处于“非正式”“过渡性”状态,基层实践难以形成稳定预期。
资金互助组织是近年农村自发形成的一类互助合作型金融机构的统称,以吸收社员存款、向社员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但这一业务在制度和法律层面没有严格的界限,已经有多地合作社的资金互助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查,至于瑞安农协推动的马屿资金互助社,拥有合法金融牌照,也被监管部门要求“市场化退出”。
陈林认为,“市场化退出”必须完全尊重农民的财产权利和合作意愿,纵使部分农民“自愿”退出,其他农民仍然有优先受让、坚持自主经营的权利。
在陈林看来,“三位一体”并非阶段性安排,而是一条需要制度化、法治化保障的长期路径。信用是“三位一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合作社农民向他反映的资金互助面临的压力,不是单一项目的存废问题,而是基层金融供给结构的现实压力。
陈林认为,改革具有高度的动态脆弱性,缺乏法律保障的制度创新,随时可能被边缘化。“三位一体”改革想要持续下去,需要从制度层面给予保障,不仅是保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行,也可以对城乡金融乱象予以规范。监管部门面临的工作负荷过重是实情,应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通过合作经济的联合组织弥补行业管理的缺位,不可以“关”代“管”。
(作者 田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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