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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事关个人卖房缴税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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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
专家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施行后,继续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很好地保持了立法后的税制连贯性。同时,将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到3%,是落实增值税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税收法定和简化税制的立法精神。
据介绍,在增值税法施行前,我国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主要包括3%和5%两档,5%征收率主要是“营改增”时平移的原营业税政策,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适用5%征收率就是这种情况。增值税完成立法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税制,减少征收率档次。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施正文表示,明年起,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可充分享受立法红利,其增值税税负有较为直观的下降,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来源:财政部网站、新华视点
编辑:刘婧祺
编审:郑 涛
总编:僧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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