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6年跨年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活动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控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5年12月31日18时至2026年1月1日3时,市本级人民广场区域(解放东路—明月街—婺江东路—八一北街合围区域)、市本级世贸中心区域(八一南街—丹溪路—双龙南街—宾虹路合围区域)、东阳市银泰城区域(江滨南街—歌山路—东义路—书院路合围区域)、义乌市绣湖公园区域(江滨西路—贝村路—西城路—机场路—江滨中路合围区域)、义乌市吾悦广场区域(南山路—机场路—江滨北路—宗泽东路—南山路合围区域)、义乌市森山国草博览园区域(铜山路—四海大道—东黄线—铜山路合围区域)、义乌市马畈乐园区域(楂林路—萌学路—北山村—李孟宅村—八坑线合围区域)。
三、管控措施
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金华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