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2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实施条例”),是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而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
为了帮你清晰地理解这次从“暂行条例”到“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巨大变化,我将新发布的第826号令(新实施条例)与废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旧条例”)进行了深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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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变化不仅仅是条文的修改,更是中国增值税制度从“行政法规”向“法律”层级的跨越,同时也对许多模糊地带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以下是核心变化的对比分析:
一、 核心变化速览表
对比维度 旧条例 (已废止) 新实施条例 (第826号令) 变化解读
立法层级 国务院令(行政法规)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增值税法》 落实“税收法定”,法律效力更高,稳定性更强。
视同销售 8种情形+兜底条款 精简为3种情形 重大利好:无偿提供服务不再视同销售,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进项抵扣 范围较窄,存在模糊地带 范围扩大且规则细化 明确了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特定不得抵扣情形;引入了“年度清算”概念。
混合销售 按主业税率,需分别核算 明确主附关系 规则更清晰,减少了税务争议空间。
预缴税款 主要是跨地区建筑服务 范围扩大 新增了预收款建筑服务、房地产预售等预缴场景。
发票管理 纸质为主,电子为辅 电子发票效力法定化 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同等效力,顺应数字化趋势。
二、 具体条款深度对比分析
1. 视同销售(VAT Treatment of Deemed Sales):大幅“瘦身”
这是对企业影响最直接的变化。
* 旧条例: 规定了将货物交付代销、销售代销、移送用于销售、投资、分配、无偿赠送等8种视同销售行为,且有兜底条款,导致企业很多内部流转行为都要交税。
* 新实施条例: 严格限制为3种情形:
1.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2. 无偿转让货物。
3.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
* 关键点: “无偿提供服务”被移出视同销售范围。这意味着关联企业间无偿的资金占用、无偿的服务支持,在增值税层面不再强制征税,极大地降低了集团企业的税务合规成本。
2. 进项税额抵扣(Input Tax Credit):更细、更严
新条例对“什么能抵、什么不能抵”做了非常精细化的规定:
* 贷款服务: 旧条例仅规定“贷款服务”的进项不得抵扣,但对相关的顾问费、手续费是否能抵扣存在争议。新实施条例明确: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
* 固定资产/长期资产: 引入了“分档处理”机制。
* 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 原值超过500万元的,购进时先全额抵扣,但在用于简易计税、免税等项目期间,需要按年限逐年进行调整(即部分转出)。
* 不得抵扣的范围: 明确了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征收管理与预缴(Collection & Administration):强化监管
* 预缴范围扩大: 旧条例主要关注跨地区建筑服务的预缴。新实施条例明确增加了以下必须预缴的情形:
* 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 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
* 跨地级行政区提供建筑服务。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新条例对“视同应税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明确,通常为货物发出、服务完成或权属转移的当日,这比旧条例更加具体,减少了企业延迟确认纳税义务的操作空间。
* 红字发票(冲红): 新条例规定,发生销售退回、折让等情形,必须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否则不得扣减销项税额。这堵住了旧条例下仅凭合同或退款记录就想冲减税款的漏洞。
4. 纳税人登记与简易计税
* 一般纳税人登记: 新实施条例明确,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除非国家另有规定,目前口径极严)。
* 简易计税: 旧条例有3%和5%等不同征收率。新实施条例原则上将简易计税的征收率统一为3%(特定情形除外),简化了征收率档次。
三、 总结与建议
第826号令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增值税体系进入了“法典化”的新阶段。
* 对于企业: 虽然“无偿服务”不再视同销售是减负,但在进项抵扣(特别是贷款费用、长期资产分摊)和预缴管理上,新规则更加严格和细致。
* 建议行动:
1. 梳理关联交易: 检查集团内部的资金拆借和无偿服务协议,利用好“无偿服务不视同销售”的政策红利。
2. 盘点固定资产: 对于原值超过500万元的资产,需要建立台账,监控其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比例,以便进行进项税额的年度调整。
3. 更新合同模板: 确保合同中关于发票开具(特别是红字发票处理)和付款时间的条款符合新法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宽进严出、规范透明”,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需要提升自身的税务合规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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