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其中,“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系首次被写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引发关注。
相比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本次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多重突破,首先是从原则性表述到制定实施计划,意味着相关政策将具备明确目标、实施路径和考核机制计划,更意味着执行落地;其次是增收覆盖范围从中低收入群体扩大到城乡居民,既保障困难群体“托底增收”,同时也支持中等收入群体“扩容提质”,切实推动“橄榄型”社会形成;其三意味着消费政策的突破,从补贴等短期刺激到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强化内生动力来为提振消费长效赋能。居民增收被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消费驱动、扩大内需战略的支撑,经济发展将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
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标志着从短期刺激消费向长期增强居民支付能力的深层次政策转型,不仅注重收入增长的普遍性,更强调可持续性和结构性优化,通过完善初次分配、健全再分配机制、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等举措,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夯实消费增长的根基,确保“增收消费增长”经济良性循环,践行共同富裕。
2013年以来劳动报酬占比一直高于50%,“十三五”期间均值为52.2%,2020年达到十年最高值52.7%。2024年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为51.3%,较2023基本持平,但相比2022年的52.75%略有下降。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劳动报酬比重提升空间较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2025年12月16日在《求是》发表题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署名文章指出,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可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逐步走向深入。
居民消费能力直接取决于可支配收入水平。数据显示,2024年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达56.5%,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为16.7%、8.3%、18.5%。当前,可支配收入增速中位数仍低于平均数,需要千方百计促就业,推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强化社会保障;提升经营性收入,加强转移性收入。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要筑牢低收入群体收入保障底线,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值稳步提升、收入结构不断优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这一举措不仅能激活经济内生动力、夯实消费增长根基,促成“增收-消费-增长”的良性循环,更彰显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统一的发展导向,是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持久而深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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