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调整个人售房增值税征收标准,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公告内容,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与此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对于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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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乐有家的数据测算显示,以个人购买过户价500万元的住房为例,若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按照新政策执行后,增值税可节省9.25万元,直观体现了政策对交易成本的降低作用。
影响:降低成本,释放购房需求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此次新政的核心影响在于将持有2年以下住房的售房增值税率从5%降至3%,直接实现2年以内房产交易成本下降2%,而持有2年以上住房的免税政策保持不变。
关于税费政策调整的原因,李宇嘉分析,新房与二手房市场分化导致的“卖旧买新”循环受阻,是市场疲弱的直接原因,而降低税费是贯彻国家政策导向、实施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可选举措。从实际需求来看,降低持有2年以内住房的交易税费,能够减少交易摩擦,促进房源挂牌销售,避免业主因交易成本过高、潜在买家不足而大幅降价出售,有利于稳定房价。
他指出,此前5%的全额增值税征收率带来了较高的交易成本,一套300万元的住房增值税即达15万元,对刚需买家和置换卖家均构成较大压力,当前购房者对交易成本敏感度较高,降低税费的诉求强烈。此外,2022-2024年房地产纾困政策多集中于降低首付、下调利率,税费调整政策相对较少,此次增值税调整正是响应国家促进合理消费、降低消费制约的要求,契合百姓诉求。
在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方面,李宇嘉认为,新政将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摩擦,释放受税费门槛限制的购房需求;缓解短期持有房源的出售困难,减少大幅降价售房的情况;同时打通“卖旧买新”循环堵点,促进二手房与新房市场、刚需与改善需求的良性互动。
展望:政策已处于历史最宽松阶段
结合此次新政,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梳理了近三年尤其是2024年以来的房地产税费调整脉络。他指出,当前房地产三大税费(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已处于历史最宽松阶段。增值税方面,叠加此次调整与此前的满2年免税政策,形成了全周期的宽松支持;契税方面,各地已将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1%,部分地区还推出契税补贴、允许公积金支付契税等政策,使契税成本近乎为零;个人所得税方面,持有五年以上住房转让免征个税,未满五年普通住宅转让个税最高按房价1%征收,大部分房屋转让可实现个税减免。
对于政策效果与市场展望,严跃进表示,税费政策的全面宽松形成了有利于住房消费的政策环境,既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当前房屋价格已基本调整到位,购房者信心逐步增强,叠加首付比例降至15%、贷款利率处于低位等利好政策,当前房屋买卖迎来了历史上最为宽松、最给力的政策环境。预计2026年房地产市场交易将趋于活跃向好,这不仅有助于去库存,更将对稳定楼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最终惠及住房消费。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个人售房增值税政策调整,是房地产需求端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将与此前一系列利好政策形成合力,推动房地产市场逐步实现止跌回稳,为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奠定基础。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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