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创维数字12月29日公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保证金(权利金、授信额度)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和交易保证金(权利金、授信额度)的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告披露,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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