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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洪洞县民政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02425054T200000158
二、项目名称: 洪洞县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洪洞县民政局
2、地址:洪洞县估依街001号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洪洞县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4102425054T200000158)设计费、监理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三个项目采购中,设计费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监理费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三个项目采购计划备案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存在先招标后备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之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七、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洪洞县财政局
来源: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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