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何帆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走路时突然倒地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案件,保险公司认为是疾病死亡,不是意外死亡,不属于承保范围。死者家属找到了我们,此案的关键在于死者上班公司出具的《赔偿协议》、土葬申请表上家属都填写的因病死亡,何帆律师在面对保险公司基于免责条款而拒赔的复杂情形时,迅速展开深入研讨,并在庭审辩论中凭借专业知识,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保险理赔代理意见,成功帮助当事人扭转局势,一审判决获得50万元的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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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24年2月,李XX以自己作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支付宝”平台投保被告的“XX支付宝家庭共享意外保险(互联网版) ”,保单号码为11209976600XXX。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02月22日至2025年02月21日。其中意外身故和残疾(含父母)保额为50万元。签单机构及开具发票的公司均为被告。
2024年2月底,李XX到XX物流A区40号门口店铺推销完产品后走出店铺突然倒地不起,后120到达现场,发现李XX在车到前已经死亡。经XX市公安局XX分局法医对李XX尸表进行检测,无外伤,排除他杀可能。
2024年3月,原告在整理李XX遗物时发现其向被告购买有意外险,于是在当天向被告申请理赔。2024年5月,被告下达《拒赔通知书》,不予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对李XX在我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保额为50万元这一事实无异议;李XX在事发前监控显示其在步行后蹲下再朝前倒下,未显示是意外事故特征,其家属与单位签订的赔偿协议、土葬申请书等材料显示李XX是因疾病死亡,且在到达现场后未见血迹,身上也无任何伤口,其家属不同意尸检,无法明确死亡原因,原告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李XX系遭受意外事故死亡,我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对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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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被告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理赔款 5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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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在这起充满挑战的意外险拒赔案件里,何帆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与精准的法律研判,迅速厘清复杂案情。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壁垒,他以专业为刃,在庭审中精准出击,成功为当事人撕开胜诉的突破口,斩获 50 万理赔金。此案的胜诉,无疑是对何帆律师专业能力的有力见证,彰显了其在保险法律领域的卓越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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