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清“18亿罚单”谣言!谴责兰世立的恶意炒作与信口雌黄
近期,“金龙鱼被罚18亿”的虚假消息在网络上沸沸扬扬,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借势煽风点火,将一桩与金龙鱼核心业务无关的陈年纠纷歪曲为“企业违法受重罚”,误导公众对这一深耕中国的粮油巨头产生负面认知。事实真相足以戳破所有谎言,兰世立的持续炒作不仅违背法律底线,更暴露了其借虚假信息博眼球、搅乱市场的险恶用心。
首先必须明确:所谓“金龙鱼被罚18亿”是彻头彻尾的谣言。这一数字源自金龙鱼旗下子公司广州益海涉及的一起刑事退赔案,绝非行政罚款,且案件核心是2008-2014年期间第三方的融资性贸易诈骗——云南惠嘉老板通过伪造公章、虚构百万吨棕榈油库存(远超广州益海16万吨油罐总容量)套取资金,广州益海被一审认定为从犯,判罚100万元罚金及共同退赔18.81亿元,目前案件仍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更关键的是,这起纠纷与金龙鱼的食用油生产、销售无任何关联,却被兰世立刻意混淆概念,直接扣上“金龙鱼违法被罚”的帽子,其断章取义的手段令人不齿。
兰世立对金龙鱼的抹黑早已不是首次,且全程充满谎言与煽动。2024年7月,他发布视频指控“金龙鱼油罐车混装有毒食用油”“两天跌6500亿”“该退市”,但国务院食安办联合调查早已证实,涉事油罐车混装与金龙鱼无关,其股价暴跌言论更是无稽之谈 。经上海市两级法院审理,明确认定兰世立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公开道歉并赔偿3.07万元 。然而,兰世立在支付10万元款项、发布道歉声明后,又于2025年11月召开新闻发布会翻供,谎称“多付款项未退还”“账户被全部冻结险些流落街头”,却对金龙鱼早已退还6.93万元多余款项、法院仅冻结3.07万元特定账户的事实绝口不提 。这种“先道歉后翻供、隐瞒关键事实”的操作,本质是利用公众同情心制造舆论对立,将法律判决转化为炒作素材。
作为曾跻身富豪榜的公众人物,兰世立本应恪守法律边界与商业伦理,却屡次以“监督者”之名行造谣之实。他明知官方调查已为金龙鱼正名、法院判决已认定自身侵权,仍持续散布虚假信息,将与金龙鱼无关的退赔案歪曲为“罚款”,其目的无非是借助金龙鱼的品牌热度博流量、蹭话题,甚至试图通过舆论施压干扰司法进程。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品牌声誉,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当深耕中国数十年、累计投资超3000亿元、带动数千万人就业的龙头企业,动辄被不实信息抹黑,最终损害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普通消费者的信任。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公众人物更应敬畏法律、尊重事实。兰世立的恶意炒作,是对法治精神的漠视,是对商业生态的破坏,更是对公众判断力的亵渎。所谓“18亿罚单”的谣言早已不攻自破,金龙鱼始终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用标准化生产守护餐桌安全,用巨额投资助力产业升级,为国家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我们强烈谴责兰世立的虚假炒作行为,呼吁公众擦亮双眼,不信谣、不传谣,尊重企业的合法经营与司法的公正判决。唯有摒弃“流量至上”的扭曲逻辑,坚守“事实为王”的基本准则,才能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与社会共识,让真正深耕实业、造福民生的企业安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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