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札,今天聊的这事要是没白纸黑字写在新闻里,估计谁听了都得以为是哪个烂片里的政治讽刺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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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象下这个场景:一个班级要搞关键表决,规则明明白白写着得有四分之三的人在场才能开会。
结果就几个人不管不顾强行开了会,还把那些持反对意见没来的人,直接从班级名册里划掉,然后大摇大摆宣布:“你看,我们在场的人全票通过,我们代表全班。”
这可不是小学生过家家,是真实发生在台湾最高司法殿堂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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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绕人的法律术语扒掉,这事就是一道经不起推敲的“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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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立法院”此前由“在野党”民代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参与“宪法”评议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10人,宣告“违宪”时同意人数需不少于9人,设置高门槛是为防止少数人主导重大决策。
当前台湾地区“司法机构”15席“大法官”中,7席任期届满,现任仅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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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5名“大法官”对该修正案作出判决,认定其有“明显重大瑕疵”,宣告即日起失效。
另外3位“大法官”并非“因坚持新规矩不出席”,而是明确提出不同意判决的法律意见书,直指“宪法法庭”未合法组成,5人合议判决无效,核心是反对程序违规而非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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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名“大法官”在未满足修正案10人参与门槛、且未达旧制度6人有效合议人数的情况下,变相将反对的3人排除在有效决策基数外,用5人全票通过替代法定高门槛。
这种操作违背“法定人数”核心原则,是对议事规则的公然践踏,正如外界质疑:“若不同意就剔除统计范围,何来民主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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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修改基数”实现目的的操作,让人联想到1933年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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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借国会纵火案,以 “非法政党” 名义将德国共产党81名议员踢出议会,通过改变法定人数门槛实现独裁意图。
历史相似之处在于,两者均以 “合法程序” 为幌子,排除异己、修改规则达成政治目的,此次5名“大法官”判决,表面是“司法裁决”,实则为赖清德当局铺路,以便后续宣告“财划法”等“在野党”推动的修正案违规,避免“立法院”通过的议案生效。
这种行为的危险在于,破坏“宪政”核心制衡机制,当“司法者”带头变通规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不作数”成潜规则,立法机构将沦为摆设,民主根基随之动摇。
面对明显程序瑕疵,台湾地区舆论场呈分裂扭曲状态,绿营势力全力为5名“大法官”辩护,部分网络媒体打出“大法官出手救国”等标题,将破坏程序正义包装成 “守护宪政”,把不合规裁决描绘成 “民主最后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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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是社会良心的知识界,部分学者要么三缄其口,要么附和绿营论调,形成集体失语。
绿营还散布 “必须按赖清德意思补齐‘大法官’人选,否则就是破坏宪政” 的言论,本质是剥夺 “立法院” 人事任命 “同意权”,让投票沦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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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舆论操纵正剥夺民众辨别能力,使民主纠错机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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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场“宪政”危机,台湾地区 “在野党” 采取不同应对策略,民众党主席兼党团总召黄国昌提出“拉长战线”的务实策略,并非单纯拖延,而是大型社会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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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听会、环岛宣讲,把5人践踏程序正义的细节讲给民众听,推动将赖清德请到“立法院”质询,让“司法独裁”成街头热议丑闻。
反观国民党,反应偏老派迟缓,“谋定而后动”在当下如大火烧房时慢吞吞谋划,是最大失策。
此时应立刻行动,放下党派算计,推动蓝白合流,唤醒被蒙蔽民众,重现全民反抗贪腐的声势,才可能在不对等博弈中扳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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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从来不是写在纸上就能自动运转的程序,它脆弱珍贵,需要每个人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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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台湾地区,当“大法官”带头破坏程序正义,反对声音被抹黑,规则成政治斗争工具,每一个关心公平正义的人都不应沉默。
沉默从来不是中立,在规则被肆意践踏时,沉默就是帮凶,只有所有人坚守规则、揭穿谎言,“宪政” 才能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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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坚守一个中国原则,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分裂行径和内部政治操弄,都不能改变这一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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