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公安边防部队转制改革之前,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一共领导管理着30个公安边防总队(同时也称作“武警边防总队”)以及正师级的公安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而在改革前的30个公安边防总队中,就包括耳熟能详的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也称武警广东边防总队),该总队是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执行现役制、列武警序列),规格级别为正师级(但总队长、政委均高配副军级武警少将),其部队建设和日常管理也是按照解放军条令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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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务职责方面,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主要负责广东省内所有国家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粤港、粤澳边界一线和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管理线的边防管理,沿海5229.7平方公里边防辖区的治安、船舶管理,3361.8公里海岸线、42万平方公里海域的海上边防治安管理,以及沿边沿海反偷渡、反走私、缉枪缉毒、打击海上盗抢、实施海上救助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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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辖力量方面,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下辖有相应的公安边防检查站(如广州边检站、阳江边检站、深圳特区检查站、东莞边检站、湛江边检站、肇庆边检站、佛山边检站、茂名边检站等)、公安边防支队(如广东公安边防五支队、六支队、七支队、湛江边防支队、江门边防支队、珠海边防支队、汕头边防支队、中山边防支队等等)、公安海警支队(如广东公安边防海警一支队、海警二支队、海警三支队等)、总队医院和艺术团合计48个支队级建制单位(具体可细分为正团级和旅级),这些单位分布在广东省内18个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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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建制脉络和历史发展沿革:
1950年8月,广东省公安厅设立边防局,该局后于1952年1月划归军队建制。到了1960年2月,广东省公安厅组建成立边防处,实行公安机关和军事部门双重领导体制。而在1966年2月~1973年9月这段时间,边防工作全部由军队领导,其中也就包括广东边防力量。直到1976年10月,全国边防检查工作再度恢复为由公安部门统一领导,于是广东省公安厅重新设立边防保卫处。从1982年4月开始,边防、消防、内卫“三警”力量合编纳入各级武警部队。
1998年7月,驻守在深圳、广州、珠海、汕头4市的边防检查站实行职业化改革试点工作,现役编制转为人民警察编制,分别成立“深圳、广州、珠海、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刚开始都是副厅级建制,但深圳、广州、珠海三个出入境边检总站在2011年升格为正厅级,而汕头出入境边检总站仍为副厅级),具体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直接领导。2001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边防局正式改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对内则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边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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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13年的中国海警局调整组建过程中,原属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领导管理的若干个海警支队并入新组建的中国海警局,成为中国海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2018年的公安边防转制改革中,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主体是转隶国家移民管理局或属地公安系统进行适当调整,现役编制转为人民警察编制,但也有少部分力量则是转隶武警广东总队进行相应改编(比如广东公安边防六支队、七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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