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新国标的推进实行,相关车辆的管理相较以往更为规范,确保了大家的用车安全、有序。但也有不少朋友表示,现在有不少电动车由于不符合相关规范不能上路行驶,但具体有哪些自己并不清楚。
近日,多地交管部门纷纷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1月起有4种电动车不得上路、停放,否则都会被交管部门处罚。
1、非标电动车
在电动车新国标正式施行后,不符合相关规范的电动车就被统称为非标电动车。由于不符合相关规范,因此这类车辆不具备上牌资格,不少地区交管部门为这类车设置了专门的过渡期,期间允许车辆在备案登记后上路行驶。但根据多地发布的相关信息,当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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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海南交管部门发布消息,明确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省各地为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其中有7个市县的过渡期已经到期,临高、琼中两地设置的过渡期也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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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高当地发布的消息,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54条的规定,过渡期满后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否则交管部门将根据该条例第47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扣留车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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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动四轮车(部分地区)
电动四轮车又称老年代步车,虽然使用方便、体验更好,但由于不具备强制性国家标准,因此无法在交管部门正常上牌,同时由于使用人群多为老人,因此无证驾驶也较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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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年1月开始,不少地区都将严查电动四轮车违规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吉林梅河口、长白山两地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集中整治的通告》。根据梅河口交管部门通告,当地将在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严查电动四轮车存在的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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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交管部门也在通告中明确,对于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将按照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对于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的,将按照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标准,对驾驶员处以扣留车辆、并分别处以2000元、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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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车
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如果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加装等行为,导致车辆不符合上路标准的,一旦上路被查也会被交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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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金川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表示自通告发布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当地交管部门将在当地国省县乡道、城市道路、学校周边等重点道路上,整治相关车辆出现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电动车,当地将查处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雨篷)、加改动力限速装置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改装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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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规停放电动车
河南林州此前发布《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通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禁止在公共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连廊、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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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当地将开展整治工作,对于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个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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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在2026年1月起,以上四种电动车不能出现,否则会被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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