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12月26日电 (记者张齐)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进行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实现县中布局更加合理,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稳步推进,教育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深化,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县中和城区高中实现协调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七大工程,一是实施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建立学龄人口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和师资统筹调配机制,以“协作体”“教联体”“数字支教”等方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优秀教学成果互通共享;二是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和现代化建设,补齐教室、实验室、运动场地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学科教室、实验设备、照明灯具等教学条件配备,到2030年,每个县至少有1所学校达到标准化;三是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提升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教研指导、托管帮扶和规范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县中教学质量;四是实施教师队伍提升工程,强化师资队伍配备、教师培养培训、教师待遇保障和书记校长能力提升,将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区域乡村人才振兴规划,支持县中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教师,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是实施数智教育赋能工程,加强数智环境建设、数智能力提升和数智应用融合,推动实现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迭代升级智慧黑板、交互大屏,支持县中建设智慧教室;六是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程,开展市县结合改革、综合高中建设和中考综合改革等试点,加大市县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推动教师交流、中考改革、职普融通等市域内实施;七是实施县中振兴保障工程,完善县中经费保障机制、边境地区帮扶机制、高校专项招生机制、招生统筹管理机制和县中办学评价机制,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每年不低于1600元的标准,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并向县中倾斜。
《实施方案》强调,要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抓、县级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各自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对县中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教育督导,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校标准化建设、课程实施、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规范办学等情况作为评价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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