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雄安新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政策文件
为进一步推动物流业集聚优质要素、培育新质动能、拓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雄安新区现代物流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雄安新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雄安政办字〔2025〕7号)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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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雄安新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政策申报对象
1、需是在雄安新区域内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2、近三年(新注册单位为经营以来)不得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主体名单。
4、申报单位有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
5、在雄安新区实际开展网络货运业务。
三、雄安新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对雄安新区内拥有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其支持政策有:
1)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按照100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2)年营业额达到2亿元,按照200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3)年营业额达到4亿元,按照400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4)年营业额达到6亿元,按照600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5)年营业额达到8亿元,按照800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6)年营业额达到10亿元,按照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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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雄安新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政策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每年3月份之前按照上年度营业情况,上传以下材料:
1)资金申报表。
2)申报资金承诺书,并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雄安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网络货运业务相关营业收入纳税申报材料以及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五、雄安新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税收优惠政策时间
自发布之日(2025年3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与雄安新区相关政策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六、雄安新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申请服务商
当前,全国各省、市、县已密集出台包括税收优惠、地方留存返还、简化征管流程在内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精准为网络货运企业减负降本,有效降低企业投资与运营压力。在此背景下,网络货运企业需合理依托税务洼地优势,做好专业税收筹划,方能实现发展效能的事半功倍。作为实力雄厚的网络货运平台技术服务商,好伙伴网络货运拥有200余项软件著作权,已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助力1000余家企业完成网络货运平台落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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