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近期,《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肇庆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开始施行。三市立足地方暴雨灾害防御实际,以法治手段规范预警响应流程、明确各方职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筑起坚实防线。
构建“防抗救”全链条规范体系
三部条例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核心原则,构建起覆盖灾前预防、灾中处置、灾后恢复的全链条治理框架。
《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划定边远山区镇村、省际交界镇村等暴雨灾害频发多发区域为重点治理区,建立每5年全面更新、动态调整的重点区域划定机制。同时,确立暴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通过共享预警信息、联合调度资源构筑跨省防线,为基层实践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
《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确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仅细化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还规定了防汛责任人制度,要求在汛期前公布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点等风险区域的责任人信息,实现责任网格化覆盖。
《肇庆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围绕“空间统筹—数据驱动—机制联动”核心逻辑,设置总则、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章节。将“预防”单独成章,对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作出刚性规定,特别要求暴雨灾害易发区域增加演练频次并开展“双盲”应急演练,强化灾前准备的实效性。
建立“精准高效”联动机制
预警响应机制是暴雨灾害防御的“中枢神经”,三部条例聚焦监测精准化、发布及时化、响应协同化,构建起科学高效的联动体系。
在监测能力建设上,三部条例均强调技术赋能与站点加密。梅州市结合山地丘陵占比高的实际,明确要求气象、水文、水行政等部门加强重点区域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站网,同时允许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补充设置人工雨量观测筒、水位尺等设施,强化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的全面性与精准性。肇庆市要求加强气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立体综合精密监测站网建设。龙岩市明确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监测职责,要求建立暴雨灾害数据库,为精准预报提供数据支撑。
在应急响应环节,“分级负责、临灾处置”是三部条例的共同亮点。三地均赋予镇村临灾先期处置权,确保基层第一时间响应。梅州市明确“转移优先于抢险救灾”的刚性原则,规定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在接收到预警信息或发现灾害前兆时,可采取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方式组织人员转移,对拒绝转移的人员可采取必要保障措施,同时对特殊群体实行“一人一策”临灾转移保障,压缩决策链条,提升响应效率。肇庆市构建以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明确不同预警级别对应的处置措施。龙岩市要求乡镇、街道做好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具体工作,村(居)民委员会通过村规民约规范防御活动,形成“纵向到底”的响应体系。
凸显“共性基础上的地域特色”
基于不同的地理环境与灾害风险,三部条例在共性防御举措基础上,融入鲜明地域特色,增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梅州市作为韩江上游重要城市,在突出省际协同防御的同时,针对客家围屋等特色建筑制定专项防御措施,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保障居住安全。
肇庆市地处西江、北江交汇处,流域性洪水风险突出,因此强化流域协同防御,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与联排联调机制,构建全域防洪体系。同时提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建小区配电房设于地面以上,建立洪涝联排联调机制。
龙岩市结合地形特点,将削坡建房风险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要求设置明显标识并动态排查。同时,聚焦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防范城市内涝。
暴雨无情,法治有界。三部条例构筑了暴雨灾害防御的法治堤坝,为暴雨灾害防御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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