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12月24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锋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一致行动人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锋驰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原减持计划周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此次提前收官的主要原因系相关方正在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
减持计划实施概况
公告显示,锋龙股份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彼时计划中,实控人董剑刚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75.36万股(占总股本1.2602%),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80.15万股(占总股本1.7398%)。
而从最终实施结果来看,董剑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进行任何股份减持;锋驰投资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部分减持,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具体减持明细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均价(元/股)减持价格区间(元/股)股份来源锋驰投资大宗交易2025/11/1316.7308-17.38首发前股份及送转股
持股结构变动
本次减持完成后,董剑刚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2123.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9.719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万股(占比2.4299%),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万股(占比7.2897%)。
锋驰投资的持股则出现明显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锋驰投资合计持有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提前收官背后:控制权转让事项筹划
公告明确指出,本次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的直接原因是“董剑刚、锋驰投资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这一表述引发市场对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关注,但公告未披露控制权转让的具体细节及进展。
合规性与承诺履行
锋龙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同时,董剑刚及锋驰投资均严格履行了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价格下限(不低于发行价)等承诺。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减持承诺等均已到期履行完毕或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本次减持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结束,叠加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划,或将对公司后续股权结构及治理格局产生影响。市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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