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东吴证券提问:“公司盈利能力很强,还大比例分红,性价比在券商中是最高的,很有投资价值!只是近期股价在券商中走的却最弱,这和公司要增发股票有关,机构在市场上具有定价权,为了低价买入公司增发股票,降低增发前20日平均股价,建议公司提前设定增发股价,不与20日股价关连,可以吗?”
针对上述提问,东吴证券回应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时未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并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公司本次发行需遵循上述规定。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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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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