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科创信息(300730)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科创信息(30073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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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3号)。
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4月,科创信息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科创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同时科创信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320193.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57%;虚增营业成本32601645.3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57%;虚增利润12792144.7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94%。
2024年4月27日,科创信息披露《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因此拟决定: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220万元罚款。
2025年11月17日,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创信息,代码:30073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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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3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买入科创信息股票,并在2025年11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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