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谈到养老、继承话题,都会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12月23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养老继承纠纷,当天上午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刘之曈律师和张志娟律师接到不少网友和市民来电。想把房子留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如何操作最保险?独生子女是否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针对市民来电,两位律师给出了专业建议,助力来电市民处理好养老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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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30分过后,刘之曈律师接到了市民陈女士的来电咨询。陈女士和前夫生育一子,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抚养权归属前夫,陈女士离异后购买房屋一套。
“待我百年之后,我想把这套房子留给孩子,但是我又担心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守护不好这套房子,我想问一下律师,如何避免他人侵占我留给孩子的财产权益?”陈女士咨询。
就陈女士的问题,刘之曈律师给出了目前为止最为妥善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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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确定自己的财产由孩子继承,并明确孩子的意定监护人签署意定监护协议,管理您的财产、安排孩子未来就医生活等事宜。”刘之曈律师表示,意定监护作为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为成年人提供了一种自主规划未来监护事宜的途径,体现了法律对个人意思表示的尊重。
当天上午,市民马先生也打来电话咨询自己面临的困难处境。马大爷晚年与赵阿姨再婚,两人感情很好。他名下有一套结婚前的房子,心里却有两个放不下的牵挂。“我希望将来把房子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子,又非常担心如果自己先走一步,赵阿姨会失去住所,晚年生活失去保障。”马大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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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娟律师了解了马大爷的需求后,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律方案。“您可以订立一份清晰的遗嘱,明确房子所有权由儿子继承,并为赵阿姨设立居住权,她可以在这套房子里无偿居住,直到终老。”张律师表示,后续马大爷可以协助赵阿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
张律师表示,对赵阿姨来说,居住权一经登记,就有了物权保护。不管这套房子以后归谁、是否买卖,她都享有稳定的居住权,谁也赶不走。对马大爷儿子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将来由他继承,父亲的意愿得以实现。
“这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立的居住权制度带来的温情与智慧。它把房子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分开,让财产传承和居住保障可以同时实现。”张志娟律师说。
案例1
老人生前口头说把财产都给女儿,有用吗?
王大爷和老伴有三子一女,老伴去世后王大爷一直跟着女儿共同生活,并且多次与女儿说自己和老伴的两套房子未来都由女儿单独继承,但一直没有订立书面遗嘱,此后王大爷去世,身为法定继承人的四个子女因为遗产分配方式存在巨大分歧。儿子们认为应该平均分配,而女儿则认为王大爷生前已多次表示给自己继承,故王大爷的遗产份额不应平分。“父亲只是口头说给我,没有遗嘱证明,但是我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我吗?”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严格形式要件,遗嘱可以采取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录像、打印、口头这几种形式。以自书遗嘱为例,要求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并注明日期。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严格的法律规定,若未依法定形式订立,遗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说,您父亲的口头遗嘱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很难被法院采纳。
但如果您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并长期与父亲共同生活,能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经济支持等相关证据,例如证人证言、支付凭证、病历记录等,确实可能在遗产分配中获得多分份额。
案例2
被继承人的抚恤金能否代位继承?
王先生病故后未留遗嘱,王先生的女儿先于王先生去世,但是王先生的父亲还健在。王先生去世后,其单位发放了一笔20万元的死亡抚恤金。张女士为王先生的外甥,她来电询问,“母亲先于外祖父去世,我是否有代位继承权?能否代位继承我外祖父的遗产和单位发放的抚恤金?”
律师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代位继承仅适用于遗产继承,抚恤金不能被代位继承,因为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是对其近亲属的一种特殊补偿,抚恤金的分配是根据与被继承人生前共同生活紧密程度、抚养关系、对被继承人的依赖程度等因素确定。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张女士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但是对于抚恤金则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案例3
独生子女就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吗?
小陈是家中独子,父亲早年离世,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母亲因病突然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小陈自然认为,作为母亲唯一的孩子,全部遗产理应由他一人继承。然而在办理继承手续时,他才被告知:他的外祖母仍然在世,同样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部分遗产。“想问问律师,母亲的遗产,我是否能够全部继承?”
律师说法:这是一个极为普遍却又影响深远的认知误区:很多人认为“独生子女”自然等于“唯一法定继承人”。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去世时,其尚在世的父母(即独生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更复杂的是,如果外祖母在小陈完成继承手续前去世,她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发生“转继承”,即转由她自己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小陈的舅舅、姨妈等人——来继承。
因此,如果父母希望身后财产能够完全、直接地传承给子女,避免因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介入而产生份额分割、手续繁杂乃至家庭纠纷,最清晰、最稳妥的方式莫过于提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这不仅是父母明确传递关爱、保障子女财产权益的直接体现,更是对家庭关系和谐与未来安宁的一份重要守护。
(半岛全媒体记者 蒋凯 宋泓睿)
来源:大众·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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