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拿钱写文案,得先晒账本?”——朋友圈刚刷到这条,心里咯噔一下。谁家KOL没接过海外基金的项目?要是真登记,底裤都得挂网上。
别慌,先把话挑明:这次调研的《外国影响透明度登记》,盯的不是普通商务合作,也不是学术交流。它像一把筛子,专捞那些披着“研讨会”“基金会”外衣,实则替境外势力改风向的“隐形玩家”。说人话:拿外国钱、干国内事、影响政策或舆论的,才要登记。正常生意、读书、拍片,照旧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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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觉得新鲜,其实美国1938年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就在干同样的事。华盛顿的游说公司每年得给司法部交表格:谁给的预算、写了哪几篇推文、见了哪个议员,一条条写得比超市小票还细。澳洲、加拿大也照抄作业。中国现在只是补课,把“国际惯例”翻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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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操心的,是那些在灰色地带游走的“中间人”。比如某环保组织,去年收了欧洲某基金200万美元,转头把一份“中国煤电危害全球”报告推上热搜;再比如某律所,帮境外客户写法律意见,顺带把“司法改革建议”塞进全国人大提案。以前没人问钱从哪来,以后得实名打卡,连PPT里的金主logo都得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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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不是定罪,更像给公众一个“配料表”。就像买饮料先看含糖量,观众看到“本片由××基金会资助”,自然心里有杆秤。对当事人来说,麻烦肯定有:申请流程、定期更新、公开账本,一套组合拳下来,时间成本蹭蹭涨。但换个角度,这也是洗白的机会——光明正大写“资金来源:某国发展署”,反而省得被截图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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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担心“误伤”正常交流。别忘了,制度留了口子:高校联合科研、跨国企业CSR项目、文艺片合拍,只要不走“干预政策”路线,都不在射程内。真正要皱眉的,是那些“嘴上公益、心里算盘”的买办——再想用“独立学者”身份带节奏,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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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国家安全感不是玻璃心,是防盗门。以前门没锁,谁都能递小纸条;现在装了猫眼,递纸条可以,先得亮身份。至于门里的人听不听,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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