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江西某机械厂被认定为政策性关闭破产军工企业。这家始建于 1954 年的老厂区内,143 户职工居住的宿舍经鉴定为 D 级危房,砖木结构房屋存在漏雨透风等安全隐患,居住条件亟待改善。2008 年,因市政道路建设占用该厂部分土地,相关危房被纳入低洼危旧房改造规划,一项关乎职工安居的棚改工程正式启动前期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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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厂缺乏足够的资金与技术支撑,经相关主管单位协调同意,该厂及其清算组分别于 2010 年、2012 年与南昌市某区住宅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住宅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及《合作开发棚户区改造合同》。根据协议约定,该厂提供土地使用权及所享受的各级优惠政策,住宅公司承担全额投资责任,同时负责项目手续报批、职工还建房建设、改制安置等相关费用,实行自负盈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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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地处四类地段,开发难度较大,且需额外承担职工改制相关费用,当时不少企业均选择观望。” 住宅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项目落地,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先后完成立项、规划调整等全部前期工作,并成功将地块容积率从 1.8 提升至 2.7,为项目资金平衡创造了关键条件。截至 2013 年底,除土地未完成收储外,棚改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已基本办结,143 户职工的回迁安置迎来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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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因政企分离相关行政划转安排,该厂交由江西某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某成公司”)履行监管职责。此后,项目推进进程出现转折。2016 年,南昌市相关部门下发抄告单,将棚改项目实施主体、土地收储签约主体及土地出让金返还主体,从某厂清算组调整为某成公司。这一调整导致住宅公司的合作权益受到影响,项目推进陷入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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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住宅公司还遭遇法定代表人被违规变更、合作方相关印章及账目被收缴等情况。尽管后续法定代表人身份得以恢复,但上述事件已对项目造成一定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住宅公司通过依法逐级信访等合规途径反映情况。2018 年,相关政府部门发文纠正此前的抄告单,明确将项目实施主体恢复为某厂清算组。但随着当年相关督办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调离,项目推进再次面临阻碍。
经过多方协调,停滞多年的棚改项目于 2023 年 9 月重新开工。然而,相关权益争议并未彻底解决。2025 年 1 月,某成公司以 “某厂名义”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住宅公司与某厂此前签订的两份合作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相关土地。住宅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称该厂已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仅有清算组具备诉讼代表人资格,且该起诉材料中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相关印章使用亦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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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前新建区相关法院曾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对该案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而青云谱区相关法院接收起诉材料后,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完成立案,目前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在法院组织的诉讼主体资格交换程序中,住宅公司提交了破产裁定书、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文件、公章移交登记表等相关证据,就起诉主体资格问题进行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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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时间里,住宅公司为该棚改项目累计垫付资金已超数千万元,企业面临一定经营压力。与此同时,143 户职工长期在外租房居住,回迁安置的期盼始终未能实现。截至目前,住宅公司仍在通过合法诉讼、沟通协商等合规途径推进权益维护工作,期盼相关部门能依法依规处理争议,排除不合理干扰,推动棚改项目顺利推进。
棚改项目关乎民生福祉,也是化解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的重要举措。业内相关人士表示,国企监管与民企权益保护并不冲突,坚守契约精神、明确监管边界,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民生工程落地见效、惠及广大群众的关键所在。目前,该棚改项目的推进情况及相关争议的处理进展,受到社会各界关注,143 户职工的安居梦何时能实现,有待相关事项进一步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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