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挺若不死,陆家就不会分家产。陆家若不分家产,仇英的《江南春》就不会拿到拍卖行预展。拍卖行若不预展,《江南春》就不会被标出底价8800万天价而轰动社会,触发南博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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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仅从南博这张发票上还不能断定购货人一栏署名“顾客”的买主就是陆挺,证据不足。收藏名家马未都也这么认为,他说“除非买画的这个人就是姓顾名客”。按照国家税务发票的严管规定,购货人一栏必须填写真实姓名或单位全称。否则,便是违规违法。
结合庞家、南博、陆家三方围绕着《江南春》的纠葛纷扰,以及社会上各种传闻、猜测的沸沸扬扬,聚焦于如下五大疑问:
一、南博发票填写是否违规违法?
二、《江南春》6800元售价是真实价格,还是徇私舞弊、买卖双方合谋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盗窃国有资产的暗箱操作?
三、购货人“顾客”是否是陆挺?
四、庞家所捐赠《江南春》与陆家所藏《江南春》,以及拍卖公司的《江南春》是否是同一幅画作,还是各自一张,或是两张三张?
五、《江南春》是正品还是赝品伪作?
这五大疑问构成相互关联的证据链条,关乎本案性质,是正常买卖收藏,还是涉嫌违法犯罪。而单单仅从南博这一张发票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孤证不立嘛。
而庞家状告南博与报警拍卖《江南春》牵连出南博与陆家表现不一的矛盾之处,而这种各执一词表现不一的矛盾碰撞,却反衬揭露出上述五大疑问之谜,给出了《江南春》流出南博是一起买卖双方合谋的一起盗窃国宝文物、盗窃国有资产的明确答案。而给出这个答案的不是别人,恰恰是陆挺的老婆丁蔚文。丁蔚文在其硕士毕业论文里编故事说谎,而这个编故事谎又恰恰反证出《江南春》系非法流出南博,直接流入陆家,陆挺就是那位购货人“顾客”,且陆家所藏《江南春》与南博流出被判“赝品伪作”的《江南春》同系一幅画的铁般事实!
南博是将《江南春》当成“赝品伪作”卖价6800元,而流转至拍卖行给出的底价8800万的《江南春》,与陆家收藏的《江南春》却是正经八百的正品。
时至目前,南博所卖与陆家所藏的的《江南春》有两个版本:南博发票卖出时间是2001年4月16日,而陆挺的老婆丁蔚文在2006年硕士毕且论文所述,陆家收藏时间是在九十年代初。双方看似有矛盾冲突,但均承认不讳都是来源于庞家,南博称是庞家1959年捐赠,丁蔚文称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收藏,“得于庞氏后人”。
庞家这一幅画,不可能既赠又卖给两家。南博有发票为证卖出时间是2001年,那么陆家就不可能在2001年之前的九十年初提前收藏,同时,此前陆家也未称有收藏此画或拿出显摆过,显然丁蔚文的论文是在编故事说谎!而距南博卖出时间仅仅是短短的5年,时隔不长,那么在论文导言中自称“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是美术学,参与了艺兰斋近20年的收藏以及对藏品的研究工作。作为《江南春卷》的收藏者,可谓占尽天下先,拥有了研究《江南春卷》的第一手资料”的丁蔚文,不可能记性不好忘性好,将自家艺兰斋5年前收藏的《江南春卷》当成是大约是10年前“九十代初收藏”。显然是在有意回避或忌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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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江南春图卷》在上世纪九十年流转到文兰斋收藏”,即陆挺、丁尉文夫妇的文兰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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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者,丁蔚文在论文中论证事实,证明《江南春卷》是真品,并直接否定是伪作赝品,同时相隔近20年后拍卖公司官方公众号发布收藏过程推文,直接引用丁蔚文所写论文佐证其是真品,并开出底价8800万元,说明拍卖的《江南春》与陆家文兰斋藏品《江南春》同系一张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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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实说明:
一、庞家所捐赠《江南春》与陆家所藏《江南春》,以及拍卖公司的《江南春》是同一幅画作。
二、《江南春》是真品,不是赝品伪作。
三、南博发票上《江南春》花赝品伪作价格6800元的购货人“顾客”正是收藏家陆挺。
四、南博发票上购货人填写虚名“顾客”违规违法。
五、南博发票上故意违规违法作弊,避讳填写购货人真实姓名,以及丁蔚文故意回避其夫妇直接从南博购买《江南春》6800元售价,模糊购买时间,转手以8800万底价拍卖,说明这是一起严重的徇私舞弊、买卖双方合谋盗窃国家珍贵文物,盗窃国有资产的暗箱操作案。
丁蔚文这个女人很聪明,不然不会又读硕又读博。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丁蔚文的硕士毕业论文编故事说谎,却无意中直接泄露了南博《江南春》暗箱操作丑闻的五大关键要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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