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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南郑州发生一件蹊跷事:
17岁少年应邀入住女友家,本以为是恋爱中的甜蜜互动,不料最终却站上被告席上获刑2年9个月。
这起引发全网热议的恋爱关系强奸案,不仅让两个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发生剧变,更撕开了一个关键法律命题:同住邀请能否等同于性同意?近日,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用一纸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亲密关系中的居住许可,绝不意味着性行为的默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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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细节显示,2024年8月初,17岁的小董与同龄女友丽丽相约从许昌前往郑州游玩。女方主动邀请男方到自己家中居住,这本是恋爱关系中常见的信任表达。然而法院一审判决书明确指出,丽丽主张双方早已约定分房睡,而小董未遵守约定,执意留宿其房间并实施亲密接触。
这种对事先约定的违背,成为认定强奸罪的核心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小董母亲在庭审中强调儿子未采取暴力手段,且女方曾发送"好想你"的微信消息。但法院认为,情感矛盾与犯罪定性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评价维度,就像台风眼周围的气流一样平静,也改变不了风暴的本质属性。司法裁判聚焦的是发生关系时女方的真实意愿,而非事后复杂的情感纠葛。
针对一审判决,小董已经提出上诉。
法律界人士认为,该案件核心直指"非暴力是否构成强奸"这一法律难题。现行刑法对强奸罪的认定早已突破单纯的身体强制标准,更强调性行为发生时的主观意愿。司法实践中,亲密关系从来不是违法行为的豁免牌。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就曾明确:恋爱关系中的性侵行为与陌生人作案适用同一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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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司法系统再次面临亲密关系同意规则的压力测试。这就像台风登陆前需要不断修正路径预报,法律适用也在通过个案审理持续校准尺度。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它发生在双方自愿同住的前提下,却因性行为合意问题走向刑事指控。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此类案件的审理难点在于证据固定。司法机关需要综合微信记录、住宿约定、事后反应等多重证据链。本案一审判决已经释放明确信号:性同意必须是持续、清醒、具体的肯定表达,任何模糊地带都将由行为方承担法律风险。
从目前网友评论来看,多数网友支持法院判决。网友“遇见阳光”称:朋友让你到家里睡觉,你还想跟人家打扑克,明显不合适嘛。
李较瘦认为,这场发生在两个17岁少年之间的悲剧,暴露出性教育缺失与法律认知错位的深层问题。本案无论二审结果如何,都值得社会重新审视亲密关系中的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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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用判决书画出的那条红线告诉所有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不等于就可以走进彼此的身体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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