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耳中藏“神器”?西宁驾考现场揪出高科技作弊!代价惨重……
监考人员走近时,考生马某神情紧张,频繁低头摆弄衣物,发现耳朵里有轻微异物凸起——这些异常举动,揭开了一场驾考作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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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上午9时许,西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朱家庄考场内,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正在进行。期间,监考人员发现考生马某频繁低头摆弄衣物,耳道处有轻微异物凸起,答题时几乎无需思考就能快速勾选答案的异常行为,且当监考人员走近时,马某显得神情紧张。这一系列异常行为让监考人员立即按规定中止了马某的考试。在随后进行的现场检查中,工作人员从马某的衣服上查获了微型摄像头,从耳道内取出微型耳麦,还发现了无线路由器等设备。作弊工具证据确凿,一起驾考作弊案被西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当场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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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马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弊行为。他因未认真学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多次考试未能通过。在急于拿到驾照的心理驱使下,马某动起了歪心思,想通过作弊的方式考过科目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西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马某作出了罚款及取消本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资格。不仅如此,马某已通过的科目一至科目三的所有成绩也全部作废。依据规定,他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交管部门提示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是学员考取机动车
驾驶证的最后一门科目
也是考取驾驶证的必经之路
考试作弊是违法犯罪行为
驾考时抱有侥幸心理
必将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只有踏踏实实学习
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
才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
来源:澎湃新闻
文编:刘建莹、李峰
审核:刘建莹
发布: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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