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县小江镇中兴村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功追回一笔历时十九年的集体收益,共计10.4万元,并推动建立起收益分配长效机制。这一举措不仅明晰了历史账目,也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成为当地规范“三资”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典型实践。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信丰县纪委监委将其作为整治基层微腐败、促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构建起“县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落实”的联动机制,推动各乡镇全面开展资产清查与制度完善。小江镇积极响应,对全镇集体资产资源开展“拉网式”排查,中兴村两期山林承包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排查中得以清晰呈现。
据了解,该村曾于1985年和2001年分别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涉及林地近4000亩,约定承包方按木材销售收益的10%向村集体分成。2006年,因该林地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商业采伐停止,原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机制无法继续执行,导致村集体收益长期未能落实。
面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小江镇坚持“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协商共赢”的原则,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与承包方进行多轮沟通协商。通过深入解读政策和精准核算数据,双方达成一致:以公益林补偿资金为依据,替代原有木材收益分成方式,重新确立分配方案。
协商成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2006年至2024年期间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按10%的比例计提村集体收益,共计104074.42元;明确支付安排,2025年补助资金全额拨付村集体,2026年通过资金抵扣方式补齐差额,确保集体资金完整到位;建立长效分配机制,自2025年起,公益林补偿资金直接按照“村集体10%+承包户90%”的比例拨付,从源头上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此次清理工作取得了多赢效果:村集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增强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通过民主协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形成了“发现问题—督导整改—完善机制”的治理闭环,为全县乃至更大范围内的“三资”规范管理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小江实践”。
小江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清理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三资”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与透明运作。信丰县纪委监委也将持续深化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推动更多“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纪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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